火災現場跳舞蹭流量,“消費災情”式傳播不容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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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火災現場跳舞蹭流量,“消費災情”式傳播不容原諒
4月12日晚,山西運城市委網信辦通報一女子在火災現場跳舞拍視頻蹭流量一事。11日晚,運城市中心城區人民北路香頌花園在建項目工地發生火情,此時一抖音賬號發布以火情現場為背景的舞蹈視頻,涉嫌消費災情、搭蹭流量。網信部門已責令賬號運營者王某某自查下架賬號不當作品內容。(4月14日 光明網)
在該事件中,王某某對待對面小區中突如其來的大火,不僅無所作為,反而以大火為背景板現場跳舞,以災情為噱頭給視頻增加流量,這樣的行為無疑是其對災情的漠視,對生命的褻瀆。自媒體的內容更新并非無下限,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以消費災難的做法來蹭取流量。
近年來,自媒體經濟蓬勃興起,所謂的“網紅人物”層出不窮,但是隨著行業內部的愈發飽和,許多“網紅”為了奪取更多流量,不惜降低下限,消費災難,靠“吃人血饅頭”給自己的自媒體賬號增加關注度。新聞中的王某并非個例,在2021年河南省遭遇洪災時,一伙網紅團體曾潛入救災前線,偷盜救生艇進行短視頻拍攝;在新鄉市、鶴壁市等災區的救援現場,也有眾多網紅無腦涌進災區,在網上發布不專業的救援指導;更有甚者,從海南駕車前往災區,不為救災,只為在“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偽裝下大肆撈金……諸如此類的消費災難事件,不僅意味著部分網紅的道德缺位,更暗指著自媒體傳播時代下的倫理失范。
面對災難,我們每個人都應該保持善良,保持敬畏,時代的每一粒塵埃落在個人的身上都是一座大山,我們不可能永遠都只是旁觀者,我們更不應該站在旁觀者的立場上去無底線地制造“惡性狂歡”。
對于自媒體從業者而言,消費災難的行為,或許能夠在短時間內獲得一定“毒性”流量,但并不會為自己的賬號帶來持久的固定用戶,還會引來受眾對于該賬號錯誤價值觀傳遞的不滿,這無疑是對賬號平臺形象的“自殺式抹黑”,更有甚者可能會因行為的過度惡劣而觸犯到法律紅線,從而承擔法律責任。這些為了個人利益而去放棄基本良知,在天災面前,以災難現場作為個人生意場的自媒體從業者,勢必會被行業浪潮所淘汰。
對于整個自媒體行業來講,諸如此類的無營養、無底線作品的產出,很容易使得行業陷入“唯流量論”“唯眼球論”的畸形發展路徑當中,喪失掉基本的人文關懷。這樣的情況不僅不利于真正優秀的作品從網絡浪潮中脫穎而出,更不利于提升整個自媒體行業的作品產出質量。
自媒體平臺本身給予了社會大眾一個充分展現自我的機會,許多用戶在自己的平臺上展現個人風采,展示自我創意,憑借知識、才藝獲取一定的經濟收益,這無可厚非,但如果被所謂的流量迷了雙眼,注定會被流量所再次拋棄。
為了防止此類亂象頻生,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自媒體從業者應當堅持正確的價值觀,以內容為導向,不盲目追求流量,不輕易喪失底線,不隨便把個人的經濟利益建立在他人的苦難之上;自媒體平臺監管者更應該擔好“把關人”的責任,對一些網紅四處蹭熱點,借用天災人禍營銷個人賬號的行為進行嚴厲地懲處,維護平臺的良性發展,將那些缺乏人文精神和理智思考的“蹚水者”果斷控制。
互聯網絕非法外之地,不是什么事件都可以成為個人博取眼球的素材,切莫為了那點所謂的流量賣掉個人良知,踏足法律禁區。在天災人禍和悲劇事件面前,請多一些尊重和善意,拒絕利用自媒體平臺做出玩梗、蹭熱點的行為,不要為了一時的利益,斷送自己的人性底線。(李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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