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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快報!壓實各方責任 防治校園欺凌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原標題:壓實各方責任 防治校園欺凌

學生欺凌如何界定、學校如何防治學生欺凌、教師如何防治學生欺凌、家長如何防治學生欺凌、學生如何應對學生欺凌?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對2019年發布的《中小學生欺凌防治指導手冊》進行修訂升級,對于這些問題給出了明確的答案。

校園欺凌并不是一個新鮮話題,各方治理也一直持續推進中,但欺凌事件還依然出現。除了青少年自身的成長特點,還牽涉家庭環境、校園環境和社會環境等多個因素。不久前,一段海南“13歲女孩遭遇校園霸凌,被多名女孩毆打致傷”的視頻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從調查的情況來看,除了當時雙方因瑣事發生口角的因素之外,學校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問題。

準確界定校園欺凌,是針對性防治欺凌的基礎。欺凌行為并非普通打鬧,在此次修訂升級的防治指導手冊中明確,欺凌是一種反復或長期發生的行為。一般情況下,一次性的推搡、擊打、辱罵等不構成欺凌,但網絡欺凌由于一經上網就會持續傳播,應視為一種持續的傷害。像武漢發生過這樣一起網絡欺凌事件:一位高一學生,他的社交賬號時不時被陌生同學申請加好友,一旦他通過,對方便發來諷刺的話。原來,是有人在校園群里號召其他同學對其進行網暴,讓不少不明真相的同學加入“罵戰”。

校園欺凌事件時有發生,處理和解決不及時和是否有效也是重要原因。校園欺凌一旦發生,在處置上不能只流于表面。否則,不但欺凌者得不到懲治,受害者也會留下陰影,而且還會給其他學生帶來不良影響。在此次新修訂的防治指導手冊中,通過學校、教師、學生、家長等社會各方視角,將學生欺凌防治這一難題轉化成了各方能看懂、可操作的具體指導,特別是針對嚴重的學生欺凌事件,增設了需“司法機關介入處置的學生欺凌”一節,明確了報告和處置流程,以及學校、教師與司法機關配合銜接的具體義務等內容,為老師和學校處置比較惡劣的欺凌事件提供了清晰指引。

防治校園欺凌,需要壓實各方責任,既承擔著不同的職能,又要擰成“一股繩”,破解校園欺凌“預防難”“發現難”“處置難”等問題,護航青少年健康成長。(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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