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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露營的“野火”亂燒


(資料圖片)

原標題:莫讓露營的“野火”亂燒

春暖花開,打開一些短視頻平臺,“戶外露營”正成為高頻詞。可是,精致美好的背后,一些露營基地正投訴纏身:土地性質被質疑能否用于經營露營基地;明火燒烤、燃放篝火、電線接拉帶來安全隱患,污水直排河道引發污染;過夜缺乏人員信息登記,露營客人夜間活動產生噪聲……

事實上,從上游的帳篷等設施的生產,到下游的露營基地提供露營服務,露營經濟覆蓋的產業鏈很長。但在需求井噴的背景下,不僅這條產業鏈的各個環節缺少相應的約束和規范,甚至連游客也未必具備專業知識和自我防護意識。以露營場所為例,需要符合什么樣的用地標準和審批手續?衛生條件、配套服務應該如何規范?很多都還處在無據可依的空白地帶。

為了規范露營經濟發展,避免各種亂象發生,去年11月底,國家14部門印發了《關于推動露營旅游休閑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目前,北京、上海、湖南等地正陸續出臺區域規范意見。如北京文旅局發布了相關征求意見稿,對帳篷露營地的選址、安全風險評估、戶外用火防火、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進出記錄等內容作了規范;湖南出臺《露營活動組織服務規范》,規定了露營活動組織服務的總體要求、前期組織、目的地服務、安全管理、服務評價等。?

露營作為旅游消費新業態,增加了旅游市場的優質供給。“露營熱”仍將持續,但露營的“野火”不能亂燒。商家、景區、公共空間管理者等各方應共同發力,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為露營經濟扎緊“規范的帳篷”、穿上“監管的外衣”,讓戶外露營兼顧美和秩序。(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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