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要聞:更好釋放“共享法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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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更好釋放“共享法庭”優勢
“共享法庭”是浙江省繼杭州互聯網法院、移動微法院之后推出的又一重大改革創新,其以“一根網線、一塊屏”為標準配置,集成“浙江解紛碼”、庭審直播系統、裁判文書公開平臺等軟件模塊,具備調解指導、網上立案、在線訴訟、普法宣傳等功能,逐漸成為“一站式”基層治理的法治單元,在基層治理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共享法庭”是推進基層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支點。“共享法庭”通過普法宣傳、調解培訓、列席綜治例會等形式,培育“法治帶頭人”,持續做大法治人才蓄水池,以“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通過匯聚村社負責人、“兩代表一委員”、人民調解員等力量,促進矛盾糾紛及時、高效、源頭化解;通過與人民法庭、基層黨建、人大代表聯絡站等融合,助力基層治理煥發新活力。
“共享法庭”是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有效舉措。“共享法庭”依托數字技術在人民法庭之外新設一條服務路徑,有效解決基層治理中信息不對稱等問題,將法治服務的觸角延伸到基層治理的最末端,讓基層法治服務更加普惠、精準、可及。
充分利用“共享法庭”在基層治理中的功能優勢,既是基層治理法治化的應有之義,也是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的創新之策。推動“共享法庭”繼續深耕基層、助力基層提升法治化能力水平,還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發力:
明確基層法院功能定位,打造法治服務供給共同體。基層法院要利用“共享法庭”建設契機,推動基層政法單位在化解基層矛盾糾紛方面形成合力。要整合法治服務供給相關考核制度,根據不同單位的優勢產品,制作“服務清單”“考核清單”,減少設施重復建設、服務重復供給,形成優質法治服務數據庫。要優化法治隊伍建設,提高村(社區)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基層事務的能力,培養法律知識儲備高、調解技術強、鄉土風情熟的調解員,培育各村(社區)法治指導員,形成一支技術專業化、來源多元化的法治隊伍。
立足司法服務導向,完善員額法官績效考核。基層法院法官績效考核多由辦案工作量和辦案質效指標兩部分組成,聯系法官開展的“共享法庭”相關工作未納入考核范疇,這部分工作量無法通過現行考核辦法進行科學的測量評估,也難以激勵員額法官積極參與“共享法庭”建設。考核辦法應當兼顧辦案質效與服務大局工作,對“共享法庭”聯絡法官的工作量進行測算,按照科學合理的折算比例,納入績效考核。
立足供需匹配,加強法治需求技術管理。對于部分村(社區)自行申報的“共享法庭”類型難以滿足群眾司法需求的問題,要以調研結果為導向,明確可量化的設置依據;對于難以獲取在線法治服務的群體,如農村留守兒童、老年人群體等,針對其司法需求,增加現場宣講、巡回審判等線下司法服務。
立足夯實基礎,建立健全各項配套機制。推動黨委政法委層面統一協調,加強建設規劃和經費保障,增加村級財政專項資金,考慮從村(社區)集體財政中支出庭務主任、代辦員等工資。征求司法行政系統意見建議,完善人民調解“以獎定補”實施辦法,考慮將庭務主任全部或部分納入人民調解員隊伍,進行統一管理、統一考核、統一保障。從“共享法庭”定位看,其作為黨建統領“四治融合”基層治理體系的法治單元,深度參與“信訪打頭、調解為主、訴訟斷后”的全鏈條解紛模式,建議配套資金由地方財政與省級財政共同負擔,與縣級矛調中心各項工作經費保障統籌考慮。
(作者:朱曉燕?系浙江省杭州市桐廬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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