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要聞】“加班事件”是造謠,但“加班痛點”也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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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加班事件”是造謠,但“加班痛點”也要解決
引發全網關注的“國企員工被加班怒懟領導”事件調查結果出爐——據警方通報,此事系涉事人求職不成心生不滿,故捏造散布謠言誹謗,目前其已被行政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網絡并非法外之地,造謠傳謠都屬于違法犯罪。涉事人出于一己之私,肆意捏造散布謠言,搞得“滿城風雨”,嚴重擾亂了網絡公共秩序,也必然付出代價。
可話又說回來,一個“假”事件竟能引起全網“真”共鳴,這也說明職場“被加班”“連軸轉”現象確實較為普遍,“打工人”對此早就深惡痛絕。所以,在依法處罰造謠傳謠的同時,全社會也應重視這起輿論事件中所反映的加班痛點,一碼歸一碼,決不能因為由頭是假的就“不了了之”。
《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每日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4小時。此外,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也應當按照相應標準支付加班工資??梢姡瑥娭萍影鄬崒龠`法,以奉獻之名要求員工自愿加班,更是對勞動權益的侵犯。可就現實來看,《勞動法》雖然規定了勞動者權益,但廣大勞動者普遍“腰桿子不硬”。這就要求相關部門必須積極行動起來,嚴格督促法律落實,切實維護勞動者的休息權。此前,一些地方勞動監察部門及時叫停一些單位實施的“996”工作制,對不停止違法行為的用人單位依法予以嚴懲,起到不小的震懾。希望這樣的監管能夠成為常態,相關部門對落實勞動法展現出更加嚴肅認真的態度,并與工會組織審查、行業協會自查等監督途徑形成合力,以法治剛性為勞動者撐腰。
畸形加班不是“奮斗”應有的姿勢,勞動者也不該被工具化。讓法律“長出牙齒”,推動勞動者權益應保盡保,我們的社會也會更加活力迸發。(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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