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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聚焦:“員工怒懟領導”反轉,鏟除謠言滋生的情緒土壤更為重要


【資料圖】

原標題:“員工怒懟領導”反轉,鏟除謠言滋生的情緒土壤更為重要

連日來,“中國電科員工因不滿清明加班怒懟領導”一事引發熱議,熱度居高不下。而今,事件迎來了反轉。

4月7日晚,警方通報,發布不實消息者陳某龍從未有中國電科下屬單位及關聯企業從業經歷。因此前向中國電科求職未被錄用,心生不滿,利用圖像處理軟件虛設微信群,捏造制作了多張“怒懟領導、發泄情緒”的微信聊天記錄截圖,并發布在網絡社交平臺,引發公眾熱議,造成惡劣影響。目前,陳某龍已依法被行政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之中。

從這件事中,我們除了又一次領會到“讓子彈飛一會兒”的重要性,更該思考,這次謠言為何如此引發關注,甚至“深入人心”?為何僅憑幾張微信截圖,并無真憑實據,就能輕易三番五次登上熱搜,并獲得網民一邊倒的支持?是陳某龍編造的“加班”經歷真的引人同情,還是網民們透過那些并不真實的微信截圖,看到了飽受加班之苦,卻小心翼翼不敢維權的自己?

此事雖是捏造,但其反映的加班文化確是很多“打工人”的痛。陳某龍之所以能夠造謠成功,在于他抓住了社會痛點,并以一種類似“爽文”的形式進行營銷。在很多爽文中,主角往往不畏強權,說常人不敢說的話,做常人不敢做的事,雖看起來“狗血”,卻令人身心舒暢。陳某龍的這篇“爽文文學”,無疑戳中了職場人的心窩。

“好不容易等到的英雄,竟然還是假的”“一開始就覺得不對勁,懟第一句的時候就會被踢,這才是現實”“天不生陳某龍,萬古如長夜”……從評論區的這些自嘲中,可以看到網友們對于工作產生的無奈和妥協。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特殊情況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每日最多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然而在現實中,一些用人單位漠視相關法規,有的直接將延長法定工作時間寫在公司的規章制度中,除了已被明令禁止的“996”“大小周”,“彈性工作制”“自愿報名”等隱形加班的工作模式層出不窮,甚至給員工安排繁重的工作,不加班就完成不了。

對于一般人來說,上班賺錢是為了生活,可如果上班把生活的時間全部擠占了,那就有點本末倒置,就容易對工作產生抵觸情緒。著名經濟學家于光遠曾提出過“普遍有閑”的概念,他認為“閑”是生產力發展的根本目的之一,閑暇時間的長短與人類的文明進步是并行發展的。對企業來說亦然,保障員工充足的休息,員工才能更高效地投入工作中去,企業才會獲得更高的收益;一味和員工強調奉獻,天天要求加班,員工未必能調動起積極性,只會激起逆反心態。

不得不承認,在一段雇傭關系里,員工是相對弱勢的一方。盡管有勞動法作為后盾,但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背負的經濟壓力,在職場上少不得如履薄冰,不敢輕言辭職,這也是陳某龍事件能引起強大共鳴的重要因素。

故事不真實,底色很真實。公眾對于病態加班的怒火是真的,對于畸形職場的厭惡是真的,用人單位只有真正尊重勞動法,杜絕超時加班,嚴厲打擊把無效加班當企業文化的行為,像落實工作那樣落實休假制度,保護勞動者身心健康,才能真正鏟除此類謠言生存的土壤。用人單位和有關部門更應以此次輿論事件為戒,時刻自省,將這場預演的怒火當做警鐘,勿坐等真實事件發生。(聶思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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