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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速讀:“古鎮”雷同,如何言商


(資料圖片)

原標題:“古鎮”雷同,如何言商

最近有人撰文說,全國各地古鎮“查重率”可以說已達99%。過度商業化讓古鎮變了味。為了吸引更多游客,一些古鎮模仿其他著名景點,比如修建仿古建筑、引進大型商業化游樂設施等等??此票砻婀怩r了,卻違反修舊如舊的文物保護原則;看似遮蓋了瑕疵,卻讓嶄新的古鎮失去了獨特性。

還有一些商家為迎合游客口味,銷售與古鎮毫無關聯的商品和特色小吃,這使得古鎮的傳統文化遺產和歷史價值逐漸被稀釋甚至淹沒,也讓原住民失去了他們的文化傳承和生活空間。這些,讓游客在古鎮中失去了真正感受歷史和文化氛圍的機會,所以他們堅決“用腳投票”。那些不停冒出來的嶄新古鎮,在經濟上也逐漸失去投資經營的價值。試問,全國抱怨日益蕭條、賺不到錢的古鎮景區又有多少?

如何讓文化和商業做到雙贏?肯定要在傳承好文化的基礎上平衡商業化。古鎮的特點在于古,游客選擇古鎮是為了古鎮所蘊含的風土人情和文脈傳承。要深入挖掘古鎮的文化內核,真正傳承好古鎮的傳統文化,才能實現文化價值向經濟價值的創造性轉化。這個過程,要通過鼓勵原住民保持其傳統文化來助力,文化場景需要當地人和他們最真實的生活場景作支撐。這樣才可以讓景區在彰顯古韻特色的同時產生源源不斷的經濟收益。

簡單來講,就是要維護古鎮獨特的靈魂。雖然表面來看,保護古鎮的特色,要讓渡很多商業利益,但是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古鎮的文化和古鎮的旅游商業,誰是根誰是本?只有傳承文化維護特色,才能維護古鎮乃至周邊全域旅游的身價,才能實現文化保護和旅游商業兩不誤。(項向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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