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工人日報社評丨監管者一旦“放水”,后果很嚴重
【工人日報社評】
原標題:監管者一旦“放水”,后果很嚴重
(相關資料圖)
工人日報-中工網評論員 韓韞超
對于某些監管者“放水”的行為,我們不僅要及時識破、曝光和懲戒,更要加強相關制度建設,引導、倒逼監管者忠于職守、嚴防死守。
據3月24日澎湃新聞網報道,2022年5月,山西省晉煤太鋼能源有限公司三交煤礦在三天內發生了兩起亡人事故,共致2人死亡,兩起事故中煤礦方均存在瞞報行為。彼時呂梁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在事故發生后未按規定組織核查、督促上報,反而授意企業自行處理,參與瞞報,面對媒體監督,竟然催促礦長“抓緊處理記者和事故”。
日前,國家礦山安監局山西分局公布了這兩起事故的調查報告。報告顯示,公安機關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5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監察機關對三交煤礦原代理董事長、總經理(礦長)采取留置措施,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有關部門對26名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行政處罰或其他處理,依法對三交煤礦罰款1200萬元。
時隔近一年公布的礦難調查報告披露的細節令人震驚——煤礦負責人連夜開會,拍定說法組織造假:謊稱其中一名死者系在家病死,另一名死者系在井外突發疾病死亡,并要求相關人員“封鎖消息、私下處理”;礦方還更換事故現場視頻存儲硬盤,修改受害工人井下考勤表,刪除入井定位卡記錄等。
發生礦難,是噩耗也是警鐘,調查事故原因、倒逼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落實、整改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等,應是各方應對礦難的正確態度和做法?,F實中之所以出現瞞報事故,源于相關人員對安全生產的認知出現偏差,有企業負責人怕承擔事故責任,有地方官員擔心事故會讓自身被問責、掉帽子……
最令人不安的是,地方應急管理局本應第一時間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而在此番事故中,當地應急管理局局長將自身職責丟在一旁,忙著對外瞞報和“處理記者”,幫著企業“出點子、捂蓋子”,如此“貓鼠一家”,何其惡劣。
事實上,其他領域也存在類似問題。一些問題食品從生產到銷售,所涉及的環節和部門一路綠燈;一些地方的環保部門與非法排污企業串通一氣,欺瞞誤導環保督察人員;一些違章建筑多年屹立不倒甚至越建越多、越蓋越高,離不開住建、國土等部門的“視而不見”……一些地方負有重要監管職責的相關部門淪陷、失守,類似監管者“放水”的行為性質惡劣、后果嚴重,不僅沖擊著相關行業、領域的健康發展秩序,更破壞著法治在公眾心目中應有的威嚴,損害著地方政府的公信力。
安全生產、排廢排污、食品安全等問題涉及的行業和領域,往往有商業利益,也有地方和部門利益。在利益誘惑之下,從平日里的糊弄事兒,到東窗事發后的壓事兒、瞞事兒,一些企業和職能部門的功利思維暴露無遺。對某些企業來說,是平日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檢查中“混過一次算一次”,還是用誠信守法換來基業長青?對職能部門來說,是以瞞天過海、拆東墻補西墻換來更多的財稅收入和光鮮“政績”,還是盡職盡責做好把關者和守門人,助力地方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算不清這筆賬,相關企業和地方注定找不到健康發展的正道。
作為相關行業領域有序發展的重要“閘門”和關鍵“防火墻”,監管絕不可形同虛設。對于某些監管者“放水”的行為,我們不僅要及時識破、曝光和懲戒,更要加強相關制度建設,引導、倒逼監管者忠于職守、嚴防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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