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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播資訊】文旅部:旅行社不得擅自變更行程,重點打擊“不合理低價游”


(資料圖)

IT之家 4 月 10 日消息,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的通知,集中打擊高頻違法經營行為,堅決遏制“不合理低價游”苗頭和市場亂象擴散勢頭,著力提升旅游服務質量。

IT之家從《通知》了解到,規范旅行社經營是旅游市場治理的關鍵環節。旅行社要與游客規范簽訂旅游合同,推廣應用電子合同,不得擅自變更行程。旅行社要使用合格供應商,選擇當地居民慣常消費場所,所售商品應質價相符,暢通退貨渠道。組團社要切實承擔旅游安全保障責任,受組團社委托的旅行社要做好宣傳、招徠等環節的代理事項,明確委托代理關系和責任承擔,避免推諉扯皮,損害游客權益。在地接過程中發生欺騙強迫購物等現象的,一并查處、追究組團社責任。

導游是旅游服務鏈條中與游客接觸最為密切的環節,旅行社等用人單位需加強內部管理,依法向導游支付勞動報酬,不得收取押金、管理費等不合理費用。要加強導游業務培訓,提升導游綜合素質與服務質量,樹牢“誠信為本、服務至誠”理念,規范提供導游服務。

“不合理低價游”是影響旅游市場秩序的頑疾和毒瘤,嚴重制約行業高質量發展。各地要對“不合理低價游”等市場亂象保持露頭就打的高壓態勢,開展旅游市場秩序整治,重點打擊“不合理低價游”,導游強迫或變相強迫購物、兜售物品,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等行為。

各地要推進旅行社信用監管,集中有限監管資源,重點監管失信企業和高風險企業。依法對符合條件的失信主體“應認定盡認定”,增強信用監管震懾力。綜合運用行政約談、行政指導、游客滿意度調查等手段,加強對旅行社經營和導游執業行為的事中監管力度。要用好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功能,發揮電子合同在“不合理低價游”治理中的監測和預警作用,通過全國導游之家 App 記錄執業軌跡,對擅自變更旅游行程等行為強化事中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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