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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虛假訴訟騙社保?沒門!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法院對3起民事案件作出再審判決,認定原審據以作出民事調解書的證據均為虛假證據,判決撤銷原3份錯誤的民事調解書,駁回蔡某玉、洪某、鄭某香3人的訴訟請求,并決定對這3人分別處以2萬元罰金。

2021年4月27日,海口市美蘭區檢察院在審查起訴李某、張某瑾、譚某斌等23人涉嫌詐騙案中,發現該案可能涉及多起勞動爭議虛假訴訟,其中包括海口市瓊山區法院調解結案的蔡某玉、洪某、鄭某香3人與海南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遂將線索移送瓊山區檢察院審查。

辦案檢察官分別調取法院、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公安機關的卷宗,以及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和其他重要書證后,經反復核實發現,2014年至2019年期間,李某作為海口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的工作人員,為謀取不法利益,利用自己掌握補繳社保業務流程的職務之便,勾結非法中介人員張某瑾、譚某斌等人,由中介人員在社會上尋找需補繳社保的人員,收取手續費后,由李某、張某瑾等人制作虛假勞動合同及工資表等證明材料并找好掛靠公司,再以偽造、變造的虛假證明材料,幫助需要補繳社保人員通過仲裁或訴訟方式,騙取勞動仲裁裁決書、法院民事調解書,以生效法律文書確認勞動關系后,為需要補繳社保人員辦理補繳手續,從而達到騙取社會保險基金以及海南購房資格的目的。

瓊山區檢察院審查認為,3起案件皆為當事人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捏造民事法律關系、虛構勞動爭議等手段,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虛假訴訟。當事人在虛假訴訟中簽訂的民事調解書損害了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違背了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調解原則,嚴重破壞了司法秩序,法院應依法予以撤銷。

2021年8月27日,瓊山區檢察院就3起虛假訴訟案向瓊山區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近日,瓊山區法院裁定對3起案件再審,后作出上述再審判決。

“通過對這3起虛假民事訴訟進行依法監督,我們與瓊山區法院就合力預防和打擊虛假訴訟達成了共識,并將進一步加強在打擊虛假訴訟方面的合作,逐步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確保檢察監督取得實效,共同維護訴訟秩序,保障司法的公正和權威。”瓊山區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李軒甫 劉瓅)

標簽: 虛假訴訟 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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