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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端4項制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Q: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支付端有哪些制度?

A:支付端有4項制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分別是:

1.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該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十部門印發《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1〕53號),對賬戶屬性、名稱、開立或撤銷流程、人工費用撥付、監督管理責任等作出具體規定。

2.工程建設領域總承包單位代發農民工工資制度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工程建設領域推行分包單位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根據分包單位編制的工資支付表,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將工資支付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并向分包單位提供代發工資憑證。

《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1〕53號)明確規定工程建設領域總包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并專章細化農民工工資支付環節程序要求和各方責任。

3.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度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系統總結《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建市〔2019〕18號)及各地實踐做法,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或者分包單位應當依法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并進行實名登記管理,同時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實施監督管理,掌握施工現場用工、考勤、工資支付等情況,審核分包單位編制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表。

4.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七部門印發《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定》(人社部發〔2021〕65號),明確規定保證金存儲、使用、監管等方面內容,并在具體制度設計上充分考慮實行差異化存儲,規定工資保證金可以用銀行保函替代,有條件的地區還可探索引入工程擔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證保險等形式替代現金存儲。

(據南方工報消息 粵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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