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發文“鼓勵”,房屋中介費能降嗎_全球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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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部門發文“鼓勵”,房屋中介費能降嗎
5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明確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收費前應當向交易當事人出具收費清單,列明收費標準、收費金額,由當事人簽字確認。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依賴中介居間成交的二手房交易逐漸增多,尤其是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二手房市場成交比例已超過80%,而高價二手房交易中介費始終備受爭議。《意見》的出臺,普遍被認為是針對畸高的二手房交易中介費。
目前,我國的房屋買賣中介費是按成交價格總額的百分比收取的,最早的依據是1995年國家計委建設部下發的《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比例是在0.5-2.5%之間。而按照各地的規定,上限都有一定程度的上浮,在熱點城市,基本按頂格收取。例如,報道顯示,四個一線城市之中,廣深的中介費平均水平為3%;上海除了鏈家及個別公司按3%收取,其他大多為2%;北京普遍是頂格的2.7%。
二手房中介費到底有多高?一線城市地段好一點的改善型住房,動輒上千萬,中介費高達六位數。在實際操作中,“豪宅”中介費通常有打折,例如,有北京中介表示,2000萬元以上的房子,中介費一般打5折。
但這樣的規則并不明晰,而且僅限于豪宅或者熟客,而“普通”房源一刀切按比例收取中介費,在房價整體高企的當下,也不盡合理。以中介費一般按2.7%收取的北京為例,一套成交價1000萬的房子,中介費要收取27萬,而一套成交價500萬元的房子,中介費是13.5萬元。
一套房子的價格,總體是由地段、朝向、樓齡、裝修和資源配套等自身稟賦決定的,賣一套1000萬的房子和500萬的房子,中介提供的服務相差不大,但收取中介費卻因為總價而翻了倍。《意見》提出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意在將不合理的中介費尤其是二手房交易中介費降下來。
當然,對于熱點城市來說,最大的問題還不在于明面上的中介費,而在說不清道不明的“吃差價”。中介機構“吃差價”一般出在房價上升時期的熱點城市,要么是利用信息不對稱隱瞞買賣雙方“兩頭吃”,以“省稅”等原因誘導買家做低總價合同,把實際交易價格和買家給付金額之間的差價吃掉;要么是和賣方說好,在其心理價位上加價,和賣方打配合,房子成交后將溢出的部分作為服務費給中介。
對于這種以不透明信息間接提高購房者的購房成本,甚至涉嫌欺詐的中介亂象,《意見》明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干預房地產經紀機構自主決定收費標準。難怪《意見》出臺后,在中國的中介市場享有市場支配地位的貝殼,開盤即跌超7%。
兩部門發文,明確指向畸高的二手房交易中介費,但用詞仍是“鼓勵”這樣較為溫和的字眼。中介費能否終結按比例“一刀切”,真的降下來,還要看各地出臺的具體細則,以及有關部門的決心。(南方都市報社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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