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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不能讓養生保健亂象壞了中醫聲譽


(資料圖)

原標題:決不能讓養生保健亂象壞了中醫聲譽

為促進和規范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發展,保護人民健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近日印發《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規范(試行)》(下稱《規范》),對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內容、提供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人員等進行規范。《規范》明確,提供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從事診療活動。(5月7日新華社)

中醫作為我國傳統醫學,有著悠久燦爛的歷史,不僅治療效果顯著,而且還有養生保健作用。今天,由于越來越多人重視生命質量,社會上形成了一種“養生熱”,有的根據“藥食同源”理論通過某些食物來養生,有的通過按摩、針灸、刮痧、艾灸來保健,這些方式起到了預防疾病、增進健康等作用。

按說,只有專業醫療機構才有資格提供中醫診療服務,從事中醫診療活動的人員要取得中醫醫師資格。然而一些提供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機構及其人員,在缺乏專業資質的情況下,打著中醫養生保健旗號從事診療活動。有的效果不顯著,甚至給消費者造成傷害,影響中醫在人們心目中的印象。

從根本上防范養生保健亂象損害中醫聲譽,必須在中醫養生保健與診療活動之間畫一條清晰的“紅線”。此次國家中醫藥主管部門印發的《規范》,既明確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內容,也明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從事診療活動。

這就是說,中醫養生保健服務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規范》給出明確答案。其中,不得從事診療活動具體包括:使用針刺、瘢痕灸、發泡灸、牽引、扳法、中醫微創類技術、中藥灌洗腸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侵入性或者危險性的技術方法;開具藥品處方等。即在中醫養生保健與診療之間劃清界限。

這樣一來,就能對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魚龍混雜現象進行規范,對以養生保健之名行醫療之實進行遏制。其一,可引導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機構及其人員規范服務,其二,可指導各級監管部門對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加強精準監管,其三,也為消費者甄別中醫養生保健和輿論監督提供了參考依據,可謂是一舉多得。

無論是中醫診療服務,還是中醫養生保健服務,都應該維護中醫幾千年積淀的聲譽。對損害中醫聲譽、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除了用《規范》約束外,還要健全專項整治和長效治理機制。 (馮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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