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短訊!“活人被祭奠”一再發生,誰為網祭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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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活人被祭奠”一再發生,誰為網祭把關
近日,浙江一名網友發現自己的照片被人惡搞,發布在某網絡祭祀平臺的墓碑上,“人還活著,卻被放在網絡祭祀平臺上祭拜”,引發網友熱議。
近年來,隨著網上祭奠的興起,相關平臺應運而生,不少年輕用戶在平臺上為逝去的親友建立網上紀念館或網上墓地,并在其親友的重要日子進行祭奠,藉以追思、悼念。網上祭奠推動了綠色、健康、文明祭祀。但在網祭平臺的實際運營中,由于監管不嚴、利益驅使,導致亂象叢生。其中之一是,惡意報復祭祀活人。浙江這名網友,或許就是這種亂象的受害者。
有法律人士曾表示,故意在網祭平臺建立未死亡人士的網上紀念館或網上墓地,涉嫌侵犯他人的人格權,根據民法典,侵犯他人人格權,需依法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假如編造、添加造謠的生平簡介、“死亡”過程等,就涉嫌誹謗罪;在網上公開散布他人個人信息,則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可見,在網祭平臺祭奠活人,或惡搞,或報復,或詛咒,或侮辱,都涉嫌違法。
去年11月,廈門市思明區法院公布了一起類似案例,在這起事件中,網祭平臺稱,涉事紀念館設立于多年前,當時還未實行實名制登記,故目前只能找到設立用戶的IP地址及昵稱、登錄名,無法提供其真實姓名、地址、電話等信息。其言外之意是,此案的實際侵權人難以找到。然而,未實行實名制登記,就不用嚴格審核被紀念人的相關信息嗎?至少相關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祭奠紀念館設立者與被紀念人的身份關系,必須進行嚴格審查,這樣才有防止別有用心者利用平臺侵害他人人格權益。
廈門思明區法院指出,據民法典規定,公民在從事網絡操作過程中,不得利用網絡平臺侵害他人民事權益;如果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亦應履行嚴格審查義務,防止用戶利用網絡平臺實施侵權行為;如果未嚴格審查被紀念者的信息、未嚴格落實注冊用戶實名認證,導致實際侵權人認定難,依法應承擔侵權責任;如果知道或應當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這起案件,具有極強的警示作用。網祭平臺必須在杜絕活人被祭奠方面有所作為。2021年4月,新華社記者檢索多個網祭平臺發現,注冊這類平臺幾乎沒有遇到審核,一個手機號快速注冊,建館信息隨意填寫;即便需要審核,輸入虛假信息也順利通過審核;在某地民政局主辦的網絡祭祀平臺,同樣無需真實身份信息,一個手機號就可為任何人創建網上紀念館。這顯然是不應該的。
今年3月31日,國家相關部門發布規范網絡祭掃秩序的通知,其中強調,網絡祭掃平臺應依法依約做好用戶賬號注冊、實名認證管理,建立健全賬號管理制度規范,采取有效措施,嚴防“活人被祭拜”“隨意立網碑建網墓”等問題。筆者認為,有關部門還應統籌管理這類網站,合理規范經營行為,也可開辟官方網絡祭祀業務,利用自身的信息優勢,讓老百姓既感受到便利,又能體會到嚴肅清新的祭奠氛圍。(何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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