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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怎樣確定勞動關系?


(相關資料圖)

單位沒給簽訂勞動合同,怎樣確定勞動關系?工資表、工作證可以嗎?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且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的,勞動關系成立。

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考勤記錄

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均可作為參照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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