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滾動:試點現房銷售 助推房地產業轉型
(資料圖片)
原標題:試點現房銷售 助推房地產業轉型
短短一周時間,多地齊發“試點現房銷售”政策。
近期各地召開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上,山東提出“逐步提高預售門檻,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開展現房銷售試點”,該省住建廳廳長還提到“今后5年,房地產業向新發展模式過渡要取得顯著進展”;河南明確2023年“將逐步提高預售門檻,以鄭州、開封為試點,積極探索預售制度改革和現房銷售”;今年安徽也將“因地制宜開展現房銷售試點,推動房地產業向新發展模式轉變”……
這些舉動并非巧合。從政策邏輯看,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提“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后,2022年再次提出“推動房地產業向新發展模式平穩過渡”,釋放了以實際行動促進房地產業轉型的信號。那何為舊的發展模式?按照中央財辦有關負責人的解讀,是指“高負債、高杠桿、高周轉”的“三高”模式。住建部1月17日提出“有條件的可以進行現房銷售,繼續實行預售的,必須把資金監管責任落到位,防止資金抽逃,不能出現新的交樓風險”,針對的也是化解房企風險問題。
問題指向已然清晰。為解決房地產企業的開發資金問題,1994年我國確立了商品房預售制度:開發商取得“四證”、工程進度達標,就可以把沒完全建好的房子拿出來賣。預售制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加快了商品房供應力度和速度,有效緩解了特定歷史階段城鎮居民住房不足的狀況。然而,經過將近30年的快速發展,開發商跑路、樓盤爛尾、“貨不對板”等問題也層出不窮。尤其是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之下,“三高”模式的弊端更暴露無遺,防風險、促轉型的緊迫性凸顯。
相比期房銷售,“一手交錢、一手交房”的現房銷售具有所見即所得的優勢,能有效規避爛尾、質量爭議等風險。從行業周期看,支持房地產業發展的幾項重要維度,如人口規模、城鎮化速度等,都已發生了變化。未來一個時期,我國城鎮化仍將處于較快發展階段,有足夠需求空間為房地產業穩定發展提供支撐。同時也要看到,我國商品房銷售規模從2021年的近18億平方米降至2022年的13.6億平方米,創下多年新低,房地產開發投資增速、房屋新開工面積等指標均大幅下滑。這一方面提醒有關方面重估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的必要性,另一方面也驗證了住建部所說的,防風險還要促轉型,各項制度要從解決“有沒有”轉向解決“好不好”。
“取消預售制”的呼聲不斷,但是現階段,房地產業向新發展模式轉型還是要力求平穩。現房銷售對開發商現金流、施工能力要求更高,推行難度大。早在2014年,就有地方開展現房銷售試點,為抑制房企拿地熱情,一些地市還曾在土地出讓環節設置現房銷售條件,后因市場降溫、“助推了供應不足、房價上漲的預期”,部分地市偃旗息鼓。此次試點有必要進一步探索如何調動開發商積極性等問題。另外,考慮到期房價格相對較低,如若預售資金監管松緊適度,減少樓盤爛尾風險,消費者的購房壓力相對較小,那么預售制并非一無是處。總之,房子是用來住的,一切以滿足人的住房需求為標尺。確保房地產業平穩轉型,減少急打方向盤或側翻的風險,也是一種“防風險”。(楊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