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播:存款規則不能成“薛定諤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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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存款規則不能成“薛定諤的貓”
“女子存5萬被要求提供收入證明”近日沖上熱搜。浙江湖州一位女士發布視頻稱,到當地某銀行存5萬元,被要求提供收入證明等材料,柜員向她發出“在哪里上班、錢從哪里來”等一系列問題,還要其提供收入證明,讓她覺得像是在審犯人。于是這名女士“機智”地直接抽了100元出來,存49900元,就順順利利把存款的事搞定了。
這事惹出這么大的爭議就在于:公眾擔心今后自己到銀行存取錢,還能不能自己做主?如果抽出100元就可以順利存款,規避監管,這是不是讓國家的反洗錢措施形同兒戲了呢?
的確,2022年1月底,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等三部門聯合印發了《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其中規定,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現金存取業務的,銀行應當了解并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不過之后,三部門又明確此規定“因技術原因暫緩施行”。
對此,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很多銀行表示:對于5萬元人民幣的存取,用戶只需要帶身份證,不會問詢。但是也有銀行表示,存入資金超過5萬元,銀行需要口頭核實資金來源;存入金額超過20萬元,還需要提供相應的紙質材料。似乎存5萬塊錢到底該不該提交收入證明,成了一件很“隨機”的事。公眾也因此困惑不解、無所適從。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當然,《反洗錢法》也規定了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義務。但是,銀行反洗錢業務措施應有統一標準,包括統一適用條件、適用對象,以及明確證明程序和標準,而不能像現在這樣成了“薛定諤的貓”:需不需要收入證明,會不會被盤問,都不能確定,還要看柜臺辦事人員的心情,或者耍些“小聰明”才能搞定。這對于提升銀行的金融信用,以及彰顯國家反洗錢措施公信力,都是沒好處的。(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