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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裝電梯,先加溝通和尊重


【資料圖】

原標題:加裝電梯,先加溝通和尊重

老房加裝電梯,一直被稱為“社區第一難”,最大原因在于人心難齊。低層業主與高層業主訴求存在矛盾,讓許多加梯工程難以推進,陷入爭執不休的“死循環”。而近日,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加裝電梯糾紛案件,判決一樓業主配合加裝電梯,引發了輿論高度關注。

在金山區朱涇鎮某小區,一老式居民樓準備加裝電梯。6層12戶居民中同意加裝電梯的票數為9票。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加裝電梯征詢意見比例需本樓門三分之二以上業主參與表決,參與表決的業主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因此這一表決得以生效,在完成了審批、公示后便準備施工。而就在此時,該單元樓一樓業主以未收到任何文件,且未在任何文件上簽字為由,先后多次對加裝電梯施工進行阻撓,導致無法正常開工。

無奈之下,該單元樓9戶同意加梯的業主聯名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后認為,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于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多層建筑增設電梯,是對老舊住宅配套功能缺失的彌補和改善,是政府為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和滿足人口老齡化需求而推行的一項實事工程。電梯安裝或許會給底樓住戶的采光造成一定影響,但本著方便生活、團結互助的原則,低層住戶對樓棟加裝電梯的行為,應負有一定的容忍義務。

這樣的判決,無疑為許多正陷入“加裝電梯拉鋸戰”的業主們,提供了一種可參考的解決方案,再度表明只要整個流程合法合規,就能獲得法律的支持。從最早的“一票否決”到如今的“少數服從多數”,在老齡化問題日益加劇的當下,加裝電梯工程按下加速鍵推進已是勢在必行。

法律界人士認為,對簿公堂是解決加裝電梯矛盾的最終手段,但并非最佳手段。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在面對這類案件時都會較為慎重,畢竟就算打贏官司裝好電梯,鄰里關系也會跌入冰點,鄰居變成“冤家”,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此外,大部分的類似案例,都會通過調解得以解決,真正鬧上法庭的其實并不多。

多年來,筆者也曾采訪過許多加裝電梯的成功案例,基本分這幾種情況:一是鄰里關系好,低層業主愿意吃些虧,并不十分計較,他們也因此獲得了全樓的尊敬、感激;二是開始有業主反對,但通過不斷調整方案,積極溝通互相理解,最終達成共識;三是不論怎么調整都難以達到理想狀態,那么就商討補償方案,由高層業主集體出資,只要補償到位,也有可能達成一致。

由此可見,充分有效溝通,以及基于同理心的互相尊重,是實現順利加裝電梯的必要條件。低層業主要理解高層業主加裝電梯的迫切心情與必要性,而高層業主同樣也要理解低層業主的顧慮,正視他們的訴求,對于合理要求應當予以滿足。在雙方矛盾無法調和的情況下,司法部門的介入,就能發揮“一錘定音”的作用,或是組織雙方調解,或是依法斷案主持公道。

推進老房加梯,沒有標準答案可抄,每棟樓的情況都不一樣。很多情況下,只有如同雕梁畫棟一般精心雕琢、耐心打磨、苦心經營,才能收獲正果。但我們也看到,隨著多年來裝梯實踐經驗日益豐富,越來越多的成功案例正在不斷涌現,而法治的保駕護航更是讓人感到安心,不論面對怎樣復雜的局面,最終還是會有一個可以講道理、斷是非的地方。(李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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