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速看料】高速上44輛車被扎 事關公共安全需要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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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高速上44輛車被扎 事關公共安全需要有“下文”
事關公共安全,查不到事故真兇絕不能收手,需追問的要追問,該追責的要追責,不能不明不白就這樣算了
4月28日下午,常臺高速短時間發生多起車輛輪胎受損漏氣情況,并形成社會關注熱點,網傳有涉嫌人為在高速公路撒釘等情況。4月30日,蘇州市交通運輸局發布《關于常臺高速多輛汽車輪胎破損的情況說明》稱,經綜合分析研判,基本排除網傳人為撒釘破壞的可能性,也未發現蘇州路段貨物拋撒和道路設施隱患損壞車輛輪胎的情況。
“五一”出行,在一片熱火朝天的出游信息中,發生在常臺高速的這一幕令人不寒而栗:同一路段,諸多車輛在行駛中輪胎被扎,拋錨在高速路上。事后統計,救援人員在現場處置輪胎受損車輛44輛。
消息傳出,不少網友懷疑是有人故意在路上撒釘子。這雖然只是一種猜測,卻不乏現實依據——近年來,汽車維修店在道路上撒釘子的案例并不少見,多人被繩之以法。此類案件的共同特征是,受損車輛多、事故地點集中。而這恰恰是此次事件的顯著特征。
更容易引發猜測的是,就在事發地點附近的欄桿上,醒目地貼著汽車維修的廣告。對此,蘇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黨群部工作人員表示,這些廣告“看痕跡是新貼上去的”。實際上,廣告是什么時間貼上去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這些廣告是誰貼的?為什么貼在此?令人遺憾的是,相關工作人員并未對此作出進一步解釋。
在最初的回應中,蘇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經現場調查為貨車掉落鐵質異物和少量鐵釘導致”。如果確實如此,相關部門恐有失察之嫌。《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明確規定:車輛裝載物易掉落、遺灑或者飄散的,應當采取廂式密閉等有效防護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駛。車輛裝載物觸地拖行、掉落、遺灑或者飄散,造成公路路面損壞、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是貨車拋撒所致,事故地點何以如此集中?
從蘇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到蘇州市交通運輸局,回應此次事件的主體規格更高了,但回應的內容更讓人看不懂了——在最新的回應中,蘇州市交通運輸局不僅排除了人為撒釘,而且否認了貨車掉落鐵屑鐵釘。問題是,車輛大規模扎胎是客觀真實的存在,當常見的兩種原因被排除之后,什么才是事故的真實原因?
從某種意義上看,最新回應中的重點是這一句話:“未發現蘇州路段貨物拋撒和道路設施隱患損壞車輛輪胎的情況”。其潛臺詞是,不排除其他路段存在上述情況。考慮到事發蘇浙交界5公里這一點,這樣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無論是從維護公共安全,還是從辨明責任歸屬的角度看,當蘇州市交通運輸局作出回應之后,浙江路段也有必要啟動相關調查,作出積極回應。
“五一”雖然已過,但此次事故的真實原因到底是什么,都不失為一個警示:既要積極拾遺補缺,也要嚴懲趁火打劫,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保障道路安全這根弦。對于此次事件來說,最新的回應意味著新一輪調查的開始——事關公共安全,查不到事故真兇絕不能收手,需追問的要追問,該追責的要追責,不能不明不白就這樣算了。(趙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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