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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法庭組織調解 促小店欠薪案和解

中工網訊 據南方工報消息,近日,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長安法庭在處理一家小餐飲店的欠薪執行案中,考慮到店方和工人的實際難處,促使雙方達成了分期付款的執行和解協議,取得了皆大歡喜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欠薪16萬 小店老板一次付清有困難

東莞市長安鎮一家餐飲店欠下陳某等4名工人工資。經過勞動仲裁、法院一審和二審,法院生效判決判令該餐飲店和店老板方某需支付陳某等4名工人工資共16萬多元。

2022年2月,陳某等4名工人陸續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長安法庭執行干警接到案件后,經調查發現,方某春節回廣西老家后一直沒有返回東莞。法院凍結了方某的銀行賬戶,但賬上只有4萬多元,遠不能清償全部債務。方某在廣西老家有一套商品房,執行干警遂委托當地法院予以查封。雙方當事人打官司耗時較久,矛盾較大,部分工人已離開東莞去外地工作,前來法庭協商難度較大。

經了解,該餐飲店屬于小微企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今年春節后經營一直不甚如意。而方某母親剛于1月份因病住院做手術,方某雖愿意清償欠款,但確實經濟能力有限,無法一次性履行完畢。

法院調解 促成分期履行協議

執行法官組織雙方當事人建立微信群,進行網上調解。方某講述了其母親生病住院的難處,提出分期履行。

2022年2月25日,在執行法官主持下,經多次協商,其中兩名工人同意執行和解分期履行。方某于3月20日依約履行完畢。

考慮到該餐飲店經營場所財產價值不大,即使查封變現也需較長時間,而一旦查封,該店很難繼續經營,其他在職店員也將面臨失業。而且,方某的房產遠在廣西,如強制騰空評估拍賣,時間成本和履行成本對雙方當事人來說都是雙輸。

鑒于雙方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和方某確有履行誠意,執行法官再次組織其他兩名工人與方某協商。

2022年3月22日,在執行法官的努力下,方某與其他兩名工人也達成了分兩期付款的執行和解協議。目前,第一期執行款已履行完畢,第二期執行款將于2022年4月25日前履行完畢。

執行法官表示,該案執行過程中,法院通過靈活運用執行措施,鼓勵和引導當事人協商,制定可行的分期履行計劃,監督被執行人履行過程,最終達成和解方案并依約履行,既彰顯了司法權威,也體現了司法溫度,促進了轄區社會治理和諧。(黃彩華 江建華)

標簽: 分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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