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嬰心臟處扎進繡花針”應深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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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對“女嬰心臟處扎進繡花針”應深究原因
據媒體消息,8月1日,陜西西安一名5個月大的女嬰因抽搐和意識障礙被送往西安市兒童醫院。檢查發現,該女嬰心臟處有一根4厘米長的繡花針。醫生表示,家長不知道繡花針是如何進入孩子體內的。醫生推測有兩種可能,一是孩子誤吞后穿過胃壁刺入左心室,另一種可能是通過體外不小心扎入體內。經過手術,醫生取出繡花針,患兒目前在PICU進行康復治療。(8月2日中國網)
醫生推測孩子是“誤吞”或“誤扎”,這兩種可能的確存在。但即使如此,也要對有責任的家長進行教育與訓誡,畢竟孩子既屬于家庭,也屬于國家,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對家長照看、教育孩子等義務有明確規定。家長對孩子照看和教育不力,如義務教育階段出現逃學現象,或家長照看失誤導致孩子受到嚴重傷害等,相關部門對監護人實施訓誡的案例比較常見。一根針扎進孩子的心臟處,危險程度比普通的未成年人傷害事件嚴重得多,因此不能當沒事一樣不了了之。
“誤吞”或“誤扎”的可能性存在,但未經深入調查,也不能排除殘害女嬰等其他可能。由于存在重男輕女思想,一些地方存在對女嬰有病不治、隨意喂養等消極行為,刻意殘害女嬰現象也時有耳聞,此前就曾出現過“10個月大女嬰體內現12根鋼針”等惡性傷害事件。殘害女嬰屬于嚴重的犯罪行為,這種可能性只要不能排除,就應該深究到底。
男女性別比失衡,男性多于女性,是困擾社會的一道難題。為了平衡男女性別比,近年來國家采取了包括打擊“兩非”(即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在內的很多措施。與此同時,只要出現女嬰非正常死亡或受到嚴重傷害等現象,就應該介入調查,不能讓殘害女嬰行為有僥幸逃脫的機會。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歧視、虐待、遺棄女嬰;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條也明確,禁止歧視、虐待、遺棄、殘害婦女。將這些法規落到實處,查明原因是基本前提。有必要將不明原因的未成年人傷害事件,納入強制報告內容;甚至每一起類似事件,都有必要進行一次動機與原因排查。
這起事件曝光之后,引發社會廣泛熱議,話題沖上了熱搜。民眾高度關注此事,絕非僅僅因為好奇,還因為故意傷害這種可能性不能排除,民眾對該女嬰的處境感到擔心,對可能存在的歧視、虐待、遺棄女嬰等現象更是難以釋懷。這起事件絕非家事,而是關系孩子生命和未成年人保護的大事。深究原因,既是出于保護女嬰和預防犯罪的需要,也是回應民眾關切、排除社會疑慮的應有舉措。(羅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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