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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守護好公共安全“承重墻”


(相關資料圖)

原標題:共同守護好公共安全“承重墻”

承重墻,近來引發無數唏噓。

先是哈爾濱松北區利民學苑B棟3樓租戶為改造房屋結構,將承重墻砸掉,導致4樓至21樓出現墻壁開裂情況,全樓200多戶居民被緊急疏散,4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再是廣州白云區嶺南新世界2-D7棟2樓住戶私拆承重墻,致樓上房屋墻體開裂至14層、地板下沉,有業主計劃暫時搬離,涉事住戶被立案查處。

承重墻,“生命墻”。目前,權威機構已對涉事樓棟進行臨時加固支撐,相關部門也安排了專家對加固修復施工進行指導,但顯然業主對安全隱患的擔心不可能消除。利民學苑受牽連的業主中,有人指著賣房籌救命錢,有人打算將其作為婚房,這些設想如今都黯淡了下來。更多的人擔心“住也不好住,賣也賣不出去,租戶也會考慮房子安不安全,大家都有貸款”。可謂,一戶拆墻、百戶承重。

私拆承重墻,害人害己。當事人不僅面臨著法律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還要承擔相應賠償。有專家科普,承重結構形成受力整體,拆除其一恐致永久損害,鑒定、修復的代價非常大,且幾乎不可能完全恢復原狀。部分利民學苑業主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他們當年買房子花了近80萬元,希望得到賠償。若200多戶按全額賠償計算,正如網友所說“一鉤子下去,1.6億沒了”,要當事人承擔這么大的經濟損失,絕非易事。

這兩件事的警示意義在于,一方面提醒人們,不是“自己的房子想怎么裝修就怎么裝修”。即使承重墻位于自家房子里邊,由于其承重的功能屬于業主共有,因而屬于共有部分,不可妄動。另一方面,有人疑惑“承重墻不能拆難道不是常識嗎?”事實證明,這只是一種理想狀態。近年來,敲承重墻、私建飄窗、私開門洞等違規改建行為造成安全隱患甚至人員傷亡的案例屢見不鮮,因拆除承重墻引發的糾紛乃至刑事案件在多地均有發生。無知、僥幸,皆有可能釀成惡果。

當然,業主對房屋有管理義務,裝修方本應發揮專業人士把關作用,物業負有巡查、制止、報告等監管責任,類似事件的發生,是環環失守的結果。舉一反三,需要壓實責任鏈條,筑牢房屋安全堤壩。然而仍有必要強調,住戶是房屋改造的第一關,同樓棟住戶也是及時發現、制止、舉報野蠻裝修的重要力量。無論是避免自己妨害公共安全,還是及時制止鄰居野蠻裝修,都需要掌握基本的房屋安全使用知識,才能將危險和事故消滅于萌芽狀態。這,與你我息息相關。(維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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