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狗,拋掉了良善也觸碰了法網|天天快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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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高空拋狗,拋掉了良善也觸碰了法網
近日,一則“情侶吵架從8樓將薩摩耶扔下”的信息在網上流傳,引發了網友廣泛關注。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通報:經前期立案調查,對王某華(男,40歲)高空扔狗行為,以涉嫌高空拋物罪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據光明網5月9日報道)。
只為吵架泄憤,就將活生生的薩摩耶從高空拋下,讓人心痛、憤怒。此事不斷在網上發酵是因為這不僅是一件普通的高空拋物案,更是虐殺了一條動物的生命。《2022年中國寵物消費報告》顯示,2022年城鎮寵物(犬貓)主有7043萬人。可以看出,寵物一定程度上成為人們茶余飯后的精神慰藉。從近期的杰克辣條虐貓事件到情侶吵架從8樓將薩摩耶拋下,虐待動物的惡劣現象不斷出現,通過立法遏制此類行為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目前,我國現有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主要針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進行保護,對常見的家養寵物的保護并沒有明確約束。近年來,也有不少網友呼吁要參考國外立法將虐殺動物行為入刑。然而,在我國的法律框架下,家養寵物一般被視為民法上的“物”,如果在未來立法中要考慮對虐殺動物行為進行刑法規制,則需審慎考慮法益侵害性等多重因素。但必須明確的是,動物是人類的朋友,并非泄憤的工具,虐殺動物是一種極其殘忍和不道德的行為,挑戰了公眾對于樸素良善和公序良俗的認知,必須嚴厲譴責,正如網友所說,“如果不愛,也請不要傷害”。
此外,高空拋狗還危及了小區居民的安全,涉嫌高空拋物罪。隨著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拋物已正式入刑。根據我國刑法第291條之二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據估算,一只成年薩摩耶體重可達25公斤,從8樓拋下足以致閃避不及的居民傷亡,該行為對居民公共安全的威脅可以想見。萬幸的是,此案并無人員傷亡。當然,高空拋狗是否屬于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需要司法機關綜合考慮物品墜落場所的人員流動性、拋物的高度、拋擲物品的類型等種種因素后進行專業判斷。此外,民法典第1254條也明確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這些法律條款無不彰示著一個基本的法律常識:高空拋物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
高空拋物,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類似現象該如何杜絕?首先需要明確,高空拋物屬于危險犯,拋物行為一旦發生就可能構罪,而不需要其造成具體損害結果。如果因此發生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則可能構成更嚴重的犯罪。對于現實中業已發生的高空拋物行為,需要有關部門嚴格依法辦理:構成犯罪的,要不吝采取刑罰手段予以懲戒,以儆效尤。其次,對于高空拋物行為,物業服務企業要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在可能墜物的建筑物外墻等公共區域安裝監控設備,實時監控違法行為,以便為公安機關固定證據提供便利。此外,公共安全需要全民守護,廣大群眾也應架起群防群治的圍墻,積極向公安機關和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線索,將高空拋物行為拒絕在悲劇發生之前。(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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