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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丨“吹”


(相關資料圖)

【圖說】

原標題:“吹”

李法明/圖 嘉湖/文

據3月3日《北京日報》報道,日前,《北京市廣告發布行為合規指引》發布,其中對廣告活動中的代言規則、審查管理等一系列熱點問題進行了厘清。特別是,“沒用過產品不能當代言人”的相關表述引發廣泛關注。

廣告代言人為某個品牌背書,理當使用過相關產品,在真實體驗的基礎上進行宣傳。廣告法及相關法規也早已明確,如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予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等。然而現實中,“男藝人代言女性用品”“未婚明星代言母嬰產品”等尷尬常常上演,這樣的廣告不僅名不副實,更可能對消費者造成誤導。“沒用過產品不能當代言人”其實是對相關法律規定和要求的重申,也亮明了打擊明星虛假代言的決心。當然,更重要的是如何確保相關規定能夠落地。正如貨真價實是對商品的基本要求一樣,真實也應成為廣告代言的底色。

標簽: 的基礎上 相關法律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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