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聚焦 >

“掃碼點餐”不應成“單選題”商家應當提供現場菜單


(相關資料圖)

昨日,經過揚州經開區市場監管局揚子津分局執法人員的追蹤調查和溝通調解,一起強制消費者“掃碼點餐”的糾紛得以妥善處理,這也給廣大餐飲商家提了醒,只能通過掃碼來點餐侵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掃碼點餐”不應成為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的“單選題”。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越來越多餐飲店推出了掃碼點餐服務,紙質菜單越來越少。幾天前,揚州經開區市場監管局揚子津分局接到一份外地游客的投訴單。投訴人表示,自己已經70多歲了,在一家餐館就餐時,被服務員強制要求掃碼點餐。

執法人員隨即展開調查,要求餐館經營者在提供“掃碼點餐”服務的同時,應當備紙質菜單,并且紙質菜單供應的服務產品須與線上產品保持一致。同時,還建議經營者在菜單上標注產品克數或分量,避免過度點餐導致食品浪費,經營者要加強人員管理,提升服務質量,重視游客體驗。

“我們對商家進行了及時處理,并向消費者反饋了處理結果,消費者表示滿意。今后,我們將加大監管和監督力度,讓商家真正做到‘童叟無欺’,真誠對待每一位消費者。”揚子津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商家要求只能通過掃碼來點單,變成一種強制行為,人為導致消費者沒有其余選項,這顯然違背了公平交易原則,侵害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該負責人介紹,餐廳應當提供直觀可查的現場菜單,供消費者了解菜品和價格,決定是否用餐。不提供現場菜單,掃碼關注后才能瀏覽菜品和價格的做法,還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此外,由于智能手機操作的復雜性,“掃碼點餐”并不具有普適性,成為了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體的消費壁壘,影響他們的消費體驗。

標簽:

相關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