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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交房,房主怎么辦|當前資訊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案情介紹】

李女士在2020年2月全款購買一房屋,與開發商約定2021年5月交房,但是開發商逾期交房,讓李女士再等幾個月,但與此同時李女士聽說銀行與施工單位也在催促開發商還款。李女士遂來電咨詢:若開發商可以按時交房,我能否優先得到房屋?若房屋最后成為爛尾樓我又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

李女士可以主張優先得到房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商品房消費者權利保護問題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第二條規定:“商品房消費者以居住為目的購買房屋并已支付全部價款,主張其房屋交付請求權優先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只支付了部分價款的商品房消費者,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實際支付剩余價款的,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由此可知,購房者要想主張開發商優先交付房屋(即房屋交付請求權優先)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商品房消費者以居住為目的購買房屋,如果是投資為目的,則無法請求優先交付。2.已支付全部價款。如果只支付了部分價款,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已實際支付剩余價款。因此,李女士是全款買房,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可以主張開發商優先給李女士交付房屋。

如果房屋成為爛尾樓怎么辦?《批復》第三條規定:“在房屋不能交付且無實際交付可能的情況下,商品房消費者主張價款返還請求權優先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由此可知,在房屋無法交付且沒有實際交付可能的情況下,購房者也可以主張價款返還請求權優先。因此,如果房屋最后成為爛尾樓,李女士可以請求開發商優先返還購房款。

(天津擊水(南開)律師事務所律師潘強 見習人員許正珍供稿 來源:天津工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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