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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通報三起參保人欺詐騙保典型案例


(資料圖片)

寧夏日報訊(記者 周昕)2月2日,記者從自治區醫療保障局獲悉,該局對2022年度各市縣(區)上報的要情案例進行梳理,從中選取了3例具有代表性的參保人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典型案例,向社會公開通報。

同心縣金某某騙保案。經查,參保人金某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存在虛構門診大病病種、超范圍超適應癥用藥及治療等欺詐騙取醫保基金情況,涉嫌騙取醫保基金3.2萬余元。醫保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回金某某騙取的醫保基金3.2萬余元,并處以2倍罰款6.4萬余元,同時暫停金某某醫療費用聯網結算9個月,將金某某涉嫌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案件材料及線索信息移送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紀律處分。

同心縣馬某某騙保案。經查,參保人馬某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存在虛構門診大病病種、超范圍超適應癥用藥及治療等欺詐騙取醫保基金情況,涉嫌騙取醫保基金2.9萬余元。醫保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回馬某某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2.9萬余元,并處以2倍罰款5.8萬余元,同時暫停馬某某醫療費用聯網結算9個月,將馬某某涉嫌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案件材料及線索信息移送行業主管部門進行紀律處分。

海原縣李某某騙保案。經查,海原縣某公司職工李某某于2020年10月在公司焊接水槽時受傷,存在第三方責任。李某某在自治區人民醫院寧南醫院住院治療期間,謊稱其因在家為牛棚焊接水槽時從腳手架上掉下,致使腰背部、腿部受傷,騙取醫保基金6.6萬余元。醫保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回損失的醫保基金,并將案件材料和線索信息移交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于2022年3月14日立案偵辦。

標簽: 案件材料 醫療費用 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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