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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山西:入戶入學入職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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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入戶入學入職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劉建林 李彥斌

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印發《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落實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明確要求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與三孩生育政策不一致不銜接的相關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實施方案》提出,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國家及本省規定產假的基礎上,獎勵延長產假60日,男方享受護理假15日。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符合政策規定生育且子女不滿3周歲的,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分別給予每年不少于15日的育兒假,并可以分別每月發放不低于200元的嬰幼兒保教費。對懷孕7個月以上、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性,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實施方案》強調,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制定和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配套措施,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督促用人單位落實相關休假制度,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完善生育保險制度,做好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的保障,減輕生育醫療費用負擔。

為降低生育、養育成本,《實施方案》還從建立住房傾斜保障政策、嬰幼兒照護服務等方面出臺措施。比如,縣級以上政府制定出臺并落實住房保障政策,以及根據養育未成年子女負擔情況實施差異化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各級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等方面給予適當照顧。對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可在本人可貸額度基礎上給予一定幅度的上浮。支持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大型園區為員工提供托育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發展托育服務。

標簽: 實施方案 未成年子女 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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