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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焦點訊!@廣東畢業生:收好這份醫保“避坑”指南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中工網訊 據南方工報消息,又到一年畢業季,高中、大學畢業生們,考入高校報到時,如何避免醫保出現空窗期?大學畢業入職后,遇到企業以各種理由不繳納醫保費,該怎么辦?廣東省醫保局作出權威解答。

考上大學,如何避免醫保出現空窗期?以下4種情況要注意:

1.廣東高中畢業生本地升學

參加并繳納了2022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高中畢業生,待遇享受期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此期間可正常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高考結束后,廣東省內高中畢業生考入省內高校,可繼續享受2022年度居民醫保待遇。入學后按照高校統一要求參加2023年度的城鄉居民醫保并繳費后,其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廣東高中畢業生考入外地高校

高考結束后,廣東高中畢業生考入外地高校,入學報到后,隨學校統一組織參加當地大學生醫保(即城鄉居民醫保)。如當地未將新入學大學生納入2022年大學生醫保的保障范圍,一旦生病住院了也不用擔心,在廣東繳納的2022年度居民醫保仍然有效,醫保待遇享受期至2022年12月31日。離開廣東省后,可以通過“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小程序、“國家醫保服務平臺”APP(跨省異地就醫的)、“粵醫保”小程序(跨省/省內異地就醫的)申請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備案成功后,可以在就醫地的醫保定點機構直接聯網結算。

3.外地高中畢業生考入廣東高校

高考結束后外地戶籍考入廣東高校的學生,入學報到后,隨學校組織統一參加2023年度廣東省大學生居民醫保,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此前,在當地參加過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的高校新生,可以在當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備案,在學校所在地醫保定點機構就醫,直接聯網結算,享受參保地報銷政策。入學后一旦生病住院,可聯系當地醫保經辦部門進行申辦。

4.直接就業的高中畢業生/大學畢業生

畢業后自己創業的學生或待業的學生,已參加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的,其醫療待遇可以持續到2022年12月31日。年滿16周歲的,還可以選擇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廣東省職工醫保。直接就業的高中畢業生/大學畢業生,由用人單位辦理正規的用工手續,按照《社會保險法》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員工購買職工醫保并按月繳納職工醫保費,各區醫保經辦機構直接通過采集稅務部門的繳費登記信息為其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登記手續。

入職后,遇到以下4種不繳醫保情況可以向醫保部門投訴維權:

1.試用期不給繳納醫保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是屬于社會保險中的一個重要險種,職工醫保由單位和個人按相關比例共同繳費。所以,企業在試用期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醫保。

2.讓員工承諾棄繳醫保

一些公司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出具一份書面承諾,承諾書中寫明:員工自愿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公司將社會保險費作為工資的組成部分,直接支付給員工。這是不合理且違法的!

據《社會保險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并依法繳納醫保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3.人事檔案沒轉移到單位不繳醫保

新員工入職,由于人事變動的關系,之前的人事檔案可能沒有及時從原來的單位調來,這時有些單位會稱因為沒有檔案,所以無法為員工繳納醫保,這是不合理的!

實際上,人事檔案并非繳納醫保所需條件,不能成為單位緩繳醫保的理由。(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以及《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

《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4.支付現金方式取代繳醫保

一些單位不給員工繳納醫保,但是會給員工發一筆社保補助費,用現金代替醫保繳納。這樣不可取!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南方工報全媒體記者黃細英 通訊員粵醫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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