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查問題首先要刀刃向內
(資料圖)
原標題:地方查問題首先要刀刃向內
今年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先后深入河南、寧夏、湖南多地調研和暗查暗訪,每到一處都能發現不少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為什么遍地都是問題,相關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卻始終沒有發現,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地方保護。地方大項目、大企業是推動GDP增長、解決就業的大戶。有的企業對待執法檢查“開機歡迎,關機歡送”,即使檢查發現了問題,也被企業直接反映到領導那里后不了了之。這樣查了也白查,久而久之,執法人員也就不想查、不愿查。
二是政績觀錯位。各地在拼經濟比發展的過程中,紛紛出臺優化營商環境的地方性政策,比如,設立“企業寧靜日”、要求入企執法檢查報備等。一些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擔心成為經濟發展的“絆腳石”“攔路虎”,便在執法時“寬松軟”。
三是瞻前顧后。有人說經濟發展部門是“加油門”的部門,生態環境部門是“踩剎車”的部門。在重商安商興商的大背景下,有的地方生態環境部門信奉“站得住的頂不住,頂得住的站不住”的處事之道,不敢得罪大企業,有意見不敢提,污染項目不敢否,企業污染不敢查,對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四是能力短缺。生態環境部門是綜合性部門,既需要專業型人才,也需要復合型人才。而地方生態環境部門人員總數較少,專業型、復合型人才更少,成為工作時的短板。
五是“貓鼠一家”。確有個別執法人員與不法企業串通一氣,本應是生態環境“保護人”,卻變為破壞生態環境的“污染源”,檢查時通風報信,讓執法人員“空手而歸”。
總之,地方不作為既有執法環境問題,也有企業守法誠信問題,還有執法能力水平素質問題。這些問題致使一些企業該建的污染治理設施不建,長期違法排污,甚至變得更加有恃無恐、變本加厲。
地方生態環境部門不應抱有僥幸心理、得過且過,等問題藏不住了、被上級部門發現了才被動應對。只有在日常工作中敢于刀刃向內,有針對性地積極尋找破解方法,才能無愧于職責使命。(張鳴)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