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熱門:“互聯網+”醫療入醫保,報銷不能“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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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互聯網+”醫療入醫保,報銷不能“打折扣”
針對“將互聯網遠程會診遠程診斷費用納入醫保結算體系”的建議,國家醫保局近日答復,對于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服務,與醫保支付范圍內的線下醫療服務內容相同,且執行相應公立醫療機構收費價格的,經相應備案程序后,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按規定支付。(3月14日 央視新聞)
網上看病能否納入醫保報銷,關系到“互聯網+”醫療服務的發展。早在2020年10月,國家醫保局就印發《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將“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此次國家醫保局的答復,強調“互聯網+”醫療與醫保支付范圍內的線下醫療服務內容相同,充分保障了廣大患者的利益。筆者認為,落實這項與時俱進的惠民舉措,線上醫保報銷不能“打折扣”,才能推動醫療服務新業態邁上新的臺階。
“互聯網+”醫療服務,一般指由醫療機構使用本機構注冊的醫務人員,利用互聯網技術直接為患者提供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和家庭醫生的簽約服務。“互聯網+”醫療突破醫療資源分布在時間和空間等方面諸多限制,讓廣大患者“少跑腿”,坐在家中就能獲得相對優質的醫療服務。這種與時俱進全新業態的線上醫療服務,給患者看病、購藥帶來了便捷,但線上醫保報報銷不能“打折扣”拖后腿,否則將成為“絆腳石”,阻礙“互聯網+”醫療新業態的健康發展。
“互聯網+”醫療最大的難點,就是醫保報銷問題。比如,按照現行醫保政策,一些冠心病、糖尿病等常見病、慢性病患者,只有到線下實體醫療機構復診、購藥,才能進行醫保報銷,如果患者在線上看病、購藥,不在線上醫保報銷的目錄內,則無法報銷;而線上醫保報銷降低比例的話,也將增加患者負擔。患者為了自身利益不受損失,就不會選擇“互聯網+”醫療服務。如此,線上醫保報銷打了折扣,“互聯網+”醫療將得不到患者廣泛支持和配合,也就很推廣下去。
根據國家醫保局的答復,對于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服務,與醫保支付范圍內的線下醫療服務內容相同,且執行相應公立醫療機構收費價格的,經相應備案程序后,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按規定支付。這樣,線上線下醫保報銷一視同仁,促進了公平競爭,患者線上看病、購藥,報銷醫保同樣方便又快捷,利益也沒有受到任何損失,除危重病患必須就醫外,當然會首選“互聯網+”醫療,從而形成良性循環,進一步推動“互聯網+”醫療新業態發展。
同時,推動“互聯網+”醫療,除醫保報銷不能“縮水”外,有關部門還應加強對“互聯網+”定點醫療機構臨床診療行為的引導和審核,實現基金監管向大數據全方位、全流程、全環節智能監控轉變;運用音頻、視頻等形式查驗“互聯網+”醫療服務接診醫生真實性,對不符合規定的診察費和藥品費予以拒付,并優化網上診療、醫保線上報銷等流程,堵住一些線上虛構診療服務套取醫保基金等違規違法行為的漏洞,為全面推廣“互聯網+”醫療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丁家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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