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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機”和“裝有機”不能一直混戰


(資料圖片)

原標題:“真有機”和“裝有機”不能一直混戰

何勇海

有機蔬菜、有機水果、有機大米……近年來,有機產品日益受到公眾喜愛,而帶有“有機”字樣的產品是否一定“有機”?據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我國對于有機產品的規范要求十分嚴格,符合規定的有機產品均需經過認證才能上市銷售,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不得在產品、產品包裝及標簽上標注‘有機’(ORGANIC)等誤導公眾的表述。”(見3月14日《北京青年報》)

有機產品,是指采取有機的耕作、加工方式生產出來的產品,即耕作和加工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產調節劑、飼料添加劑、食品添加劑等物質,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產物,而是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學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技術,協調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平衡,維持農業生態系統持續良性循環。在加工、貯藏、運輸、包裝、標識、銷售等過程中,有機產品也有一套嚴格規范的管理要求。簡言之,有機產品是純天然、無污染、高品質、高質量、安全營養的產品,也被稱為“生態產品”。

隨著生活條件的改善及消費水平的不斷升級,人們對健康越來越重視,對有機產品的需求越來越旺盛。有機產品往往價格較高,利潤可觀,不少企業因此動起了歪心思——市場上出現了花錢購買有機認證、張貼假冒有機認證標志等現象,一些售價不菲的有機產品實際上只是披著“有機”外衣的冒牌貨。

有機產品真假難辨,不僅會影響消費者的選購和食用、損害其經濟利益,而且會妨礙相關市場的健康發展,構成一種不正當競爭。

對冒充有機產品的行為,必須毫不手軟予以打擊。這是約束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倒逼其提升產品品質的需要,也是維護市場秩序、促進有機產品市場健康發展的要求。一方面,各地針對有機食品標志認證使用環節的監管要常態化,要遵照有機食品認證證書有效期一年、期滿后可申請“保持認證”的規定,防止過期失效標志“超期服役”。另一方面,要積極開展相關科普和宣傳活動,為公眾答疑解惑,讓人們學會避“坑”,理性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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