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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報丨安徽六安市優化調整新冠醫保報銷政策


(相關資料圖)

皖西日報訊(劉芳 記者 儲勇)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由“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根據上級統一部署,市醫保局第一時間對新冠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進行優化調整,并明確新冠感染患者門診、住院費用醫保報銷政策。優化調整后的政策大致可以概括為“一延續、一提高、一調整、兩擴大”。

“一延續”即新冠感染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符合國家衛健部門制定的新冠感染診療方案的醫療費用,繼續延續前期費用保障政策,即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該政策執行期為1月8日至3月31日,以新冠感染患者入院時間計算。

“一提高”即新冠門診專項保障報銷水平提高。從2022年12月29日起,我市開始執行全省統一的新冠門診專項保障政策,醫保報銷不設起付線、不設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統一為70%。政策優化調整后,自2023年1月12日起,我市新冠門診醫保報銷比例由70%提升至75%,以進一步降低參保患者的就醫負擔。

“一調整”即調整新冠門診報銷覆蓋醫院范圍。為更好地落實分級診療,引導參保患者合理選擇就診機構,1月12日起,新冠門診臨時報銷政策由先前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及一級、二級、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調整為所有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

“兩擴大”即擴大新冠感染醫保藥品目錄種類和醫保基金支付醫療機構范圍。1月1日起,除執行國家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診療方案確定的600種藥品外,我市按全省統一部署,臨時新增36個藥品,其中,中成藥25個,兒童用藥19個,全部按甲類支付。同時,為緩解醫療機構收治壓力,1月8日起,具有新冠病毒感染治療能力的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可提出申請,通過簽訂臨時專項協議的方式納入醫保協議管理范圍。

標簽: 醫療機構 醫保報銷 優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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