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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消息!安徽省建立長效機制讓建筑行業農民工安“薪”


(資料圖片)

中工網訊 據安徽工人日報消息,為有效防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發生,加強源頭治理,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關于建立長效機制切實保障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通知》,并自今年 7 月 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通知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現行的保障建筑行業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管理制度,采取強有力的管控措施,嚴肅處理違法違規行為。

施工總承包企業或分包企業要依法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依托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服務平臺實施用工實名登記。凡未實行實名制信息登記的建筑農民工(包括臨時建筑勞務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對實名制登記制度不落實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一經查實,責令限期改正,記錄不良信用;逾期不改正的,按管理權限依法依規給予施工總承包企業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理。

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前,施工總承包企業應在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并按監管要求規范工資專用賬戶名稱。施工總承包企業在項目所在地有 2 個及以上工程項目同時在建的,可開設新的專用賬戶,也可在符合監管要求的情況下,在已有的專用賬戶下按項目進行管理。凡未設立專用賬戶或開設專用賬戶但未使用及專用賬戶資金未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一經查實,責令限期改正,記錄不良信用;逾期不改正的,按管理權限依法依規給予施工總承包企業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理。

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前,施工總承包企業要按照當地人社部門的規定,在指定的商業銀行賬戶中存儲工資保證金,專項用于支付為所承包工程提供勞動的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工資保證金實行差異化管理,對三年內未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實行免交,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存儲比例。推行工資保證金以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方式繳納。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規定存儲工資保證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機構保函的,一經查實,責令限期改正,記錄不良信用;逾期不改正的,按管理權限依法依規給予施工總承包企業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建設單位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承擔首要責任,施工總承包企業對農民工工資支付承擔主體責任。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足額、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由建設單位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拒不墊付的建設單位,記錄不良信用;涉及政府投資項目的,記錄不良信用,及時移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建設單位已按合同約定足額、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結算款,但施工總承包企業未及時代發,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由施工總承包企業清償;涉及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項目轉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企業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對拒不先行清償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一經查實,責令限期改正,記錄不良信用;逾期不改正的,按管理權限依法依規給予施工總承包企業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通知要求,省、市、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分級建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異常名錄,報送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發布列入農民工工資支付異常名錄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名單。對直接發包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將工程項目發包給列入名錄的施工企業。施工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分包給被列入名錄的專業承包企業。列入名錄的施工企業,不得參加安徽省優秀建筑業企業評選;列入名錄的建設單位、施工企業,不得申報各類優質工程;列入名錄的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移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被列入省級農民工工資支付異常名錄的施工企業,限制其參加全省范圍內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投標;列入市、縣級異常名錄的施工企業,限制其參加本行政區域內房建和市政建設項目投標。(安徽工人日報記者 夏夢)

標簽: 建筑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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