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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受工傷 七天追回權益

農民工受工傷 七天追回權益(主題)

中工網訊(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葉小鐘 通訊員徐國維 李治文)日前,廣東韶關湞江人民法院順利執結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件,該案從立案到執結,僅用時7天,真正讓涉民生案件跑出“加速度”,有效維護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

2019年7月,南雄某公司承包了韶關某服裝批發市場懸飄雨棚搭建工程,后將該工程轉包給雷某行,雷某行雇傭雷某和進行施工。2019年9月2日,雷某和搭建雨棚時,不慎從4米多高的架子上墜落,當日即送往醫院治療。

2021年1月4日,韶關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雷某和作出勞動功能障礙等級捌級的認定。出院后,雷某和因賠償問題與承包方南雄某公司協商未果,遂將該公司訴至韶關市湞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請求賠償損失。

經仲裁院裁決,南雄某公司向雷某和支付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等各項費用共計22.6萬元。該公司對裁決不服并向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部分裁決事項,2021年12月14日,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該公司的申請。

裁定生效后,該公司一直未履行支付義務。

2022年2月11日,雷某和向湞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依法向該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并依法凍結該公司銀行賬號。考慮到被執行人為中小民營企業,如果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不利于保護民營企業,改善營商環境。為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早日領到賠償款,執行法官施鐵梅積極聯系該公司法定代理人。

2月18日下午,雙方當事人到湞江法院執行局接待室,執行法官向該公司法定代理人唐某表示,雷某和作為外來務工人員,家中并不富裕,此次受傷更是花去不少醫療費,因為受傷造成勞動能力功能障礙,對以后的工作更是造成長久影響,引導其站在雷某和的角度考慮問題,并告知其中的利害關系及如未履行所需要承擔的法律后果及影響。

經過承辦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約定被執行人從2月起,每月底前向申請執行人的指定賬戶支付3.8萬元,分六期還清。

目前,被申請執行人已向申請執行人支付了第一筆款項,案件也得以妥善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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