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藝考培訓,如何建立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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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規范藝考培訓,如何建立長效機制?
針對藝考培訓中仍有部分無證機構違規辦學、培訓收費居高不下、培訓質量良莠不齊、校內藝術資源不足等突出問題,近日,教育部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在深化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中加強藝考培訓規范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要健全長效機制,提升規范藝考培訓管理水平。
目前我國高中學生的藝考培訓,有三大特點。一是選擇藝考的學生,由于高中學校內無法提供藝考教學輔導,大多會選擇離校到校外藝考培訓機構進行藝術專業學習,這讓校外藝考培訓一定程度變為藝考生的“剛需”。二是對于完成藝術專業考試的學生,高中學校通常不會提供有針對性的文化課教學輔導,這讓藝考學生不得不選擇校外學科類培訓,而高中階段的學科類培訓,是參照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科類培訓進行監管,為此,有的藝考培訓機構違規提供學科類培訓。三是部分考生選擇藝考是進行“曲線高考”,為滿足這些考生的需求,有的藝考培訓機構“走捷徑”,以與藝術院校有內部關系、聘請藝術類院校教師擔任輔導教師為賣點招攬生源,出現個別藝考培訓機構運作藝考作弊,影響考試公平、安全的問題。
建立健全藝考培訓監管的長效機制,不僅需要規范藝考培訓機構的資質審核、師資管理、場地管理、收費管理,還需要疏導藝考生對校外藝考培訓的需求,扭轉當前存在的把藝考作為“曲線高考”的傾向。
疏導藝考生對校外藝考培訓的需求,關鍵在于要推進高中多樣化辦學與個性化教育。高中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藝術教育,而不能只是對學生進行統一的文化課教育。我國普通高中的基本辦學模式是,針對大部分普通類考生,開設普通高考的文化課,而對藝術教育并不重視,甚至弱化、邊緣化藝術教育。面對這種情況,有藝術特長選擇藝考的學生,就不得不尋求校外藝術專業培訓。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堅持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發展。我國有的省市已經在這方面進行探索,舉辦科技高中、人文高中、綜合高中、藝術高中、體育高中等。顯然,如果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發展,出現更多特色高中,學生就可根據自己的個性、能力、升學規劃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學校,在高中學校內就完成相應的專業教育,無需尋求校外的培訓機構。即便還有學生對校外培訓有需求,也只是少量的差異化培訓需求。
當然,如果高中學校缺乏相應的師資、課程,則可開門辦學,引入校外的藝術教育資源,對學生進行藝術專業教育。此次發布的《通知》就提出,對于校內資源無法滿足學生需求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需求適當引入校外培訓機構藝考培訓資源,為藝考學生提供集中輔導。教育行政部門要明確校外培訓機構及服務項目引入的標準、要求、程序、引進費用標準。
我國推進“雙減”,要求學校教育提質增效。高中教育與義務教育一樣,要提質增效,必須推進個性化教育,實施因材施教。具體而言,高中學校要根據學生的不同情況,推進分層教學,實行選課走班教學或學分制管理。如針對文化課成績不太理想的藝考學生,就應該進行分層教學,滿足藝考學生的文化課學習要求。
從2024年起,我國將取消高考中的高校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這將扭轉把高水平藝術團招生作為進名校“跳板”的功利傾向。除此之外,我國還推進藝術專業考試招生改革,實行藝術專業省統考,提高藝考招生的文化課成績要求。對待藝考,考生不能再有文化課成績不行,選擇參加短期的藝考培訓,通過藝考,以更低的文化課成績進更好的大學的“曲線高考”思維,這追求的是一紙文憑,而不是培養藝術興趣,發展藝術特長,今后從事藝術職業。
我國已經進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時代,全社會也必將從學歷社會進入能力社會,藝考學生在選擇藝考時,要從自己的興趣、能力以及長遠的職業發展出發。而藝考培訓機構,也要重視藝考生的藝術素養培養,而不是一味地進行考試技巧培訓,更不能走投機取巧之路。(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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