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播報:醫療護理員制度,再難也應起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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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醫療護理員制度,再難也應起步探索
2010年,原衛生部發出通知要求,“逐步解決依賴患者家屬或者家屬自聘護工承擔患者生活護理的問題,減輕患者的家庭負擔”。2020年8月,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護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護士資源不足時,醫療機構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用配備一定數量、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員,并按照要求加強規范管理。大家普遍支持取消護工,由護士負責病人生活護理或醫院設立助理護士取代護工。(6月13日 《法治日報》)
大家都支持取消護工,因為護工存在諸多弊端:比如,護工收費較高,有時候高于治療費;比如,護工沒有護士專業,且容易交叉感染;比如,護工門檻低,質量參差不齊;比如,護工管理不規范,發生糾紛很難維權,等等。另外,患者已經向醫院交了一些護理費,為何還要家屬單獨請護工?如何理清護士與護工的職責?這是否有雙重收費的嫌疑?
護工涉及廣大家庭的現實問題,以上亂象很難不成為槽點。所以,大家一致呼吁取消護工,完全由護士來承擔護理工作。但是,我們不得不面臨的新難題是:護士的工作辛苦,本來就不足,還流失嚴重,存在巨大缺口。那么,如果把護理工作全部壓在護士肩上,極有可能造成更大的人員流失。另外,護士絕大多數都多女性,即便把護工的費用全部轉移給護士,她們也未必能勝任護理這樣繁重的體力活。
那么,有沒有比較穩妥的解決之道呢?或許可以嘗試一下無陪護模式——“護士+護工”。醫院聘請一些護理員,進行培訓和管理,克服護工社會化的混亂,讓護工在護士的指導下護理,即可達到雙贏。事實上,早在2020年8月,國家衛健委就出臺文件,鼓勵醫療機構聘用適量的、培訓合格的醫療護理人員。鑒于各種現實難題,這個文件并沒有被廣泛落實和執行,但是,也有一些地方開始了這樣的探索與嘗試,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護士+護工”制定雖好,但將面臨一些難題,最大的難題是:護理費誰來承擔?既然護理工作升級了,專業了,規范了,費用是不是要提高?至少,不能低于原來吧?那么,護理費較高的這個主要難題,肯定還依然存在。醫療專家認為,確保“無陪護”病房護理服務能夠長期、健康運轉,就應當解決資金問題,比如建立護理費用各方共擔機制,讓政府、醫院、醫保、患者等多方承擔。可即便如此,還是有很多地方的財政,沒有能力承擔這筆費用;同時,醫保承擔護理費,也未必游刃有余。
由此可見,落實護理員制度還非常困難。然而,護理費已經成為眾多家庭的負擔,而且對很多獨生子女的家庭來說,沒有時間護理生病的父母,護理費就是一道繞不去的坎。概而言之,無論有多難,我們都應起步探索,加快建立醫療護理員制度,減輕患者及其家庭負擔。(黃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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