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拔苗砍樹“一刀切”的偏,糾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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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糾拔苗砍樹“一刀切”的偏,糾得好
自然資源部6月14日明確要求,堅決防止違法占用耕地、破壞生態和人居環境、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等突破紅線底線行為,同時鞏固退耕還林成果,杜絕不顧農業生產實際,拔苗砍樹、填坑平塘等“一刀切”行為。
自然資源部這一明確要求,具有非常強的現實針對性,及時回應了廣大農民和社會各界的關切。
耕地是我國最寶貴的資源,關系到14億人吃飯的頭等大事,絕不容有閃失。近年來,中央要求嚴格落實耕地保護制度,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基本農田“非糧化”,守住了18億畝耕地紅線。
守住保護耕地紅線,必須嚴禁違法占用和擅自調整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耕地關鍵要真落實,而不是賬面上、數字上落實。任何脫離實際、不顧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開墾農田、不顧后期耕作利用的做法,其實質就是在賬面上“保護耕地”。而不顧農民意愿,在未與農民或經營者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強制復墾復耕,采取硬性攤派任務、規定時限的方式,強行統一復墾復耕,簡單粗暴、急于求成,其實質就是對群眾合法權益的粗暴侵害。
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是執行好、落實好政策的重要前提。自然資源部明確指出,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開墾耕地;對于坡度大于15度的區域,原則上不得新立項實施補充耕地項目。主要以抽取地下水方式灌溉的區域,不得實施墾造水田項目;堅決糾正平原占用、山區補充的行為……這些都為因地制宜,妥善實施復墾復耕提供了具體參照,各地務必嚴格落實。
實施復墾復耕,涉及群眾合法經濟利益的,更需要妥善處理好各方訴求,有序推進,不能一律“拔苗挖樹”“先砍再說”。自然資源部要求,嚴禁不顧果樹處于盛果期、林木處于生長期、魚塘處于收獲季等客觀實際,強行拔苗砍樹、填坑平塘,體現了對群眾利益的尊重,各地同樣要嚴格落實。
落實好耕地保護政策,使其不走樣、不變形,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問計于民,避免簡單粗暴的“一刀切”。
“一刀切”現象,說到底是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作祟。凡不顧實際、不問實效的表面文章,都應該作為“四風”來糾,都應該切實杜絕。(張典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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