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無實體門店外賣,還消費者看得見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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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整治無實體門店外賣,還消費者看得見的安心
近日,湖北省市場監管部門出臺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辦法》,新規中最主要的一點為:無實體門店、實際經營地址,不得從事網絡餐飲服務。(5月18日《中國新聞周刊》)
對此,有人認為這是對無實體店外賣的嚴厲打擊,有利于規范網絡餐飲服務行業;也有人認為此舉是對網絡餐飲服務餐飲發展的一記重拳,遏制了行業的創新潛力。筆者認為,新規整治無實體門店外賣能夠還消費者看得見的安心,保障消費者食品安全和合法權益。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吃什么、怎么吃都是值得關注的問題。無實體門店外賣指商家沒有正規經營場所,在家里或其他地方制作食物并且通過外賣平臺配送和銷售。而這類外賣往往不具備合法經營許可證,沒有規范的衛生管理,甚至沒有明確的責任主體。在這種情況下,食材是否新鮮,食品生產環境是否干凈衛生,食物制作流程是否符合規范等問題得不到任何保障。不僅如此,由于無實體門店外賣沒有明確的法人身份和責任主體,如若因食品安全問題發生糾紛,消費者無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此外,相比于傳統外賣商戶,無實體門店外賣經營成本更低,利潤更高,大量無實體外賣涌入市場擠壓了正規餐飲業的生存空間,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如此種種,消費者吃得既不安心也不放心,同行經營者也是苦不堪言,由此,無實體門店外賣問題亟待解決。
對此,除了要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要有實體經營門店,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新規還將平臺與入網餐飲提供者進行綁定,充分發揮平臺作用。當因食品安全問題發生糾紛時,平臺將出面督促經營者妥善處理,若平臺無法提供經營者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將由平臺賠償消費者損失,以此倒逼平臺落實把關責任。此項新規從經營者與平臺兩方入手整治無實體門店外賣問題,將“無實體”轉化為管理有序的“實體”,還給消費者一份看得見的安心,具有一定借鑒意義。此外,筆者認為還應該注意處理無實體外賣門店背后的民生問題。如轉“無實體”為“實體”,實體門店開在哪,出租價格是否合理等后續問題都是值得思考的。無實體門店外賣治理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當從實踐中不斷探索,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完善治理經驗,既要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也要為經營者的生存發展兜底。
轉“無實體”為“實體”,是網絡餐飲服務發展的長遠之道,有利于保障飲食安全,從而減少消費者的疑慮,還給消費者一份看得見的安心!(庾若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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