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可歸、損失上億,承重墻不能承受被砸之痛 全球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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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無家可歸、損失上億,承重墻不能承受被砸之痛
每天回來看都有不同的裂痕,也有新增的;大部分業主已經被臨時安置在附近酒店,部分業主因家中有臥床老人等原因,至今仍未搬離;在外面打工,就因為這房子,為了還房貸,干一輩子了就弄了這么一套房子,現在出現了這種狀況……近日,位于黑龍江哈爾濱松北區一棟31層居民樓的承重墻被砸,事發后該樓棟4樓至21樓出現不同程度的墻壁開裂情況,導致全樓200多戶居民被緊急疏散無法回家。據媒體報道,有居民透露說,“目前的消息是希望定價賠償,所涉的240多戶業主,總計損失大約一億六千八百多萬。”
最近幾天,有關此事的消息動輒沖上熱搜榜單,各方的關注持續高位運行。事情發展到這步田地,總是要有人埋單的,非此不足以平民憤。當地政府部門的跟進,負責而及時;相關專家的建議,科學且嚴謹。據分析,在認定查實之后,相關人員不僅要賠償經濟上的損失,還有可能負刑事責任。
一道小小的承重墻,對整棟建筑竟然有這么大的作用;一家裝修時自私僥幸地野蠻操作,竟給兩百多業主帶來無妄之災。無端遭受生活中不可承受之重,房子修補只剩下理論上的可能。公眾想知道,拆除承重墻到底是誰的主要責任,是業主強烈要求,還是裝修人員無知無畏;更想知道,這上億的巨大損失將由誰來承擔,經濟上承擔不起又將如何。
房子對于老百姓的意義,絕不只是一個建筑那么簡單,而是一個家。房子在哪里,家就在哪里,心就在哪里。所以,即便事后的補救再好,對責任人的處理再重,也無法彌合那條心理上的裂縫。當下公眾最關心的問題,只有一個,那就是誰來保護、怎么保護我們的承重墻不再被野蠻拆除。既然沒有人有挽承重墻于既倒的能力,那防患于未然的意義就更為重要。畢竟住在樓上的每家都有可能遇到這樣的鄰居,都不想有這樣糟心還看不到希望的遭遇。
當然,需要保護的不只是承重墻。根據修改后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承重結構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都是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接點,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禁止變動。無論是裝修之初,還是施工過程中,物業管理企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都依法負有監督責任,既有權制止,也有權上報。可事實上,監督往往形同虛設,導致很多裝修不同程度地破壞了承重結構,只是因為沒有出現明顯的問題,而被一再忽視。這一方面助長了一些業主和裝修人員的野蠻,另一方面也助長了物業管理單位的僥幸。該事件中承重墻拆除的時候必然難度很大、動靜更大,倘若監督到位,何至于此?
這是一堂建筑力學的負面典型公開課:承重墻拆不得,不能拆,不要有任何的僥幸,更不能將一家之方便凌駕于整棟樓業主的安全之上。這也應當成為承重結構保護的一道分水嶺,無論哪家在裝修前,物業管理單位都要明確指出哪些不能動,并把監督落實到整個裝修過程中。承重墻,承載著安全和生命之重,要為承重墻豎起一道有效保護的高墻,使其免受被砸之痛。(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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