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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規范并舉,讓新業態更好促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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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激活規范并舉,讓新業態更好促就業

外賣騎手、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網絡主播、網約家政服務員……近年來,這些由數字經濟催生的新就業形態發展迅速,逐漸成為穩就業、促發展的新引擎。

什么是新就業形態?概而言之,是指新一輪信息技術革命特別是數字經濟和平臺經濟發展帶來的一種就業新模式。新業態具有勞動關系靈活化、工作內容多樣化、工作方式彈性化、創業機會互聯網化的特征,不同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的人群都能在新就業形態中找到“用武之地”。目前,我國靈活就業人員總數已經超過2億人,他們中的絕大多數由新業態吸納。疫情期間,新業態作為就業“蓄水池”的社會經濟價值進一步凸顯。不少旅游、建筑等傳統行業的從業者紛紛涌入外賣騎手、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中來。對于這部分人來說,恰恰是做騎手、開網約車幫助他們在特殊時期兜住了底、渡過了難關。有關數據顯示,2022年有624萬名騎手通過美團獲得收入,其中,81.6%是來自縣域鄉村地區的農村轉移勞動力,28萬人來自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

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促進平臺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發揮其帶動就業創業、拓展消費市場、創新生產模式等作用?!边@是繼2022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之后,國家再次強調要大力發展數字經濟,支持平臺企業在創造就業、提振消費等方面大顯身手。新就業形態脫胎于數字經濟,數字經濟中的平臺企業又推動了各種新就業形態遍地開花,想要更好發揮新就業形態帶動就業創業作用,就要做好“激活”和“規范”兩篇文章。一方面要不斷激活平臺企業在創造就業增量、豐富就業形態上的潛在優勢,特別是要充分發揮其在帶動農民工等群體就業創業中的積極作用。另一方面要落實對平臺企業的常態化監管,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護,提升信息數據安全水平。

有人說,新就業形態天然具備互聯網經濟的公平性、靈活性,能夠讓勞動者“想發展有通路、想轉行敢邁步、想過渡能兜住”。盡管新就業形態展現了帶動就業創業的獨特優勢,但目前在我國仍處于初步發展階段,還存在配套制度建設不完善等情況。對于新就業形態,既要充分激活其發展活力,又要規范好其發展秩序,把握好支持與監管的平衡,才能讓新就業形態更好地發揮就業“蓄水池”的功能作用。(孟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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