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續費,消費者還要“被自動”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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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自動續費,消費者還要“被自動”多久?
日前,不斷有消費者投訴App付費會員在購買時以隱蔽小字告知自動續費,或以站內信、應用內通知、郵件等十分隱蔽告知的情況下自動續費,連續扣費數月甚至幾年之久,在不經意查看第三方支付平臺后才發現。(2月20日《北京青年報》)
部分App自動續費套路深,引導消費者入“坑”,并給退訂續費服務設置諸多障礙,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媒體對此多有報道。
從表面看,自動續費是為方便用戶,免得忘記續費,享受不成相關服務或會員套餐優惠。而商家的深層商業用意則是,誤導用戶“稀里糊涂消費”,所以將自動續費設置成系統默認選項,或提示字體很小,或以站內信、應用內通知、郵件等十分隱蔽告知,用戶稍不注意就會忽略,正中商家賺取更多利益的下懷。正是基于利益驅使,相關服務或會員套餐往往是開通容易、取消很難,程序繁瑣。換言之,用戶“進坑”容易,“出坑”卻不易。
“自動續費”淪為“稀里糊涂消費”,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將“自動續費”的功能模糊處理,涉嫌違反這些規定,也違反了民法典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公平原則和意思自治原則。
對于“自動續費”,媒體隔三差五曝光,相關專家建議消費者擦亮眼睛,謹防掉入商家精心構建的消費陷阱,遠遠不夠。付費App、會員套餐受到有效監管及法律規制,才是根本出路。
一方面,監管部門要做好事前監管,將相關規定落到實處。《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網絡交易經營者采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五日,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由消費者自主選擇”。據此,監管部門應要求商家不能將“自動續費”設為默認選項,不能以站內信、應用內通知、郵件等隱蔽方式告知,而應通過一些顯著方式——頁面彈窗、手機短信、微信等,清晰明確、明白無誤地發送會員到期、自動續費即將扣費等提醒。
另一方面,監管部門要做好事后監管。比如,對付費App的續費問題進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制止違規違法行為。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后,更應及時對商家進行處罰。有專家建議,市場監管部門、工信部門等應建立聯合懲戒機制,比如通過黑名單制度,對違法經營、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商家進行必要的聯合信用懲戒。監管有力,商家才不會有恃無恐,自動續費才可能逐漸杜絕“稀里糊涂消費”。(李秀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