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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說案丨第七十六期: 超過退休年齡不是阻礙認定工傷的“天花板”


(資料圖片)

2019年9月,已滿60周歲的李某某進城務工,在重慶榮昌區某木業有限公司從事清理木材加工黑皮垃圾工作。2019年11月,李某某在木業公司車間工作時,被木頭砸傷背部。經有關部門鑒定為:傷殘9級,無生活自理障礙。治療出院后,李某某申請工傷認定,被重慶市榮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但某木業公司以“李某某受到事故傷害時已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其與企業不具有勞動關系”為由,拒絕承擔相應工傷保險賠償。木業公司這種說法是否正確呢?超齡勞動者能否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呢?

標簽: 工傷保險待遇 人力資源 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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