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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到的貨款終于到賬


(資料圖片)

檢察日報記者肖俊林 通訊員張志雪

“近期咱們公司運營狀況如何?有沒有再遇到貨款斷檔情況?”近日,河北省涿州市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打電話給廣東省某物資有限公司(下稱“物流公司”)負責人進行回訪。此前,該院通過開展民事執行監督,幫助該公司要回了貨款,使該公司恢復了正常經營。

2017年11月,物流公司與涿州市某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工程公司”)簽訂鋼材買賣合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工程公司沒有向物流公司按期足額支付貨款。2020年7月,物流公司向涿州市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工程公司向物流公司支付貨款及逾期利息合計1317萬元。2021年9月,判決生效進入民事執行程序后,執行款項卻一直沒有執行到位。2022年3月25日,法院以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為由終結執行。

“他們還欠我們公司的錢,法院為什么終結執行?”今年2月,物流公司向涿州市檢察院申請民事執行監督。受理該案后,承辦檢察官通過審閱該執行案件全部卷宗,向執行法官詳細了解該案全部情況后,發現在執行過程中,工程公司向物流公司作出了在2022年4月前支付完畢的承諾,物流公司同意工程公司如期履行承諾。然而,約定期限到期時,工程公司卻只支付了部分款項,雙方在逾期利息金額方面也存在很大分歧。

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涿州市檢察院向該市法院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對該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核實,對尚未執行完畢的內容及時恢復執行;開展財產調查措施,積極查找被執行人可供執行的財產,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為破解案件的執行難點,承辦檢察官與執行法官一起趕赴位于廣州的物流公司,從該公司負責人那里了解到,該公司目前還有多筆貨款沒有到賬,貨款回流困難導致再生產資金嚴重不足,工人工資的發放都成問題。從廣州返回后,承辦檢察官又來到位于涿州的工程公司走訪,發現該公司的工程量減少,項目資金回流不到位,部分原材料供應緊張,經營十分困難。承辦檢察官還了解到,這兩家公司都是在當地很有影響力的重點企業,有多年的合作關系,只因這起經濟糾紛終止了合作。

為盡快幫助兩家公司擺脫困境,今年5月,涿州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執行法官同兩家公司的法務人員召開網絡協調會,為兩家公司搭建起化解糾紛、重建合作的橋梁。經過4個小時的溝通,兩家公司的負責人終于同意進行“面對面”會談。

5月24日,涿州市檢察院組織雙方負責人以及該案執行法官共同召開民事執行監督案件會商會。經過承辦檢察官充分的釋法說理,雙方最終達成和解。隨后,工程公司加大了對應收賬款的催收,加快了資金回流速度,同時大力削減公司的非必要支出,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又將閑置設備整合變賣,申請銀行貸款,多方籌措資金。6月,工程公司終于將所欠貨款和逾期利息共計1413萬元一并打入了物流公司的賬戶中,物流公司隨即向涿州市檢察院撤回監督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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