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報道:一被告人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被判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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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被判刑罰(主題)
人民法院報訊 (記者 余建華 通訊員 甌文)近日,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數據資源法庭當庭對全國首家數據資源法庭的第一案作出宣判,被告人吳某因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2019年10月以來,被告人吳某利用技術手段非法獲取某知名網商平臺子賬號數據,共計開通賬號8498個、出售1555個,非法獲利224276元。經有關部門調查發現后,訴至甌海區法院數據資源法庭。
法院經審理查明,吳某招聘多名客服,利用事先設計好的自動接聽程序“撒餌”,等到有人“上鉤”,客服就按照固定的話術與這些客戶聊天,引誘他們下載并使用“網商易點通”App,從中獲取客戶在某知名網商平臺賬戶信息,利用技術手段同時登錄客戶賬號,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開通其賬戶下的子賬號,再由吳某以每條100至200元不等的價格把子賬號和密碼賣掉,從中牟利。
法院審理后認為,吳某違反國家規定,結伙采用技術手段,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的數據,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吳某有坦白情節并自愿認罪認罰,結合案件實際情況,予以從輕處罰、從寬處理,遂作出以上判決。
據了解,2022年5月18日,全國首家數據資源法庭在溫州市甌海區揭牌設立,實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歸口審理模式,涉及數據資源的案件均可在此審理。
庭后,甌海區法院向相關主管部門及該知名網商平臺發送司法建議,建議其在日常管理過程中提高數據安全意識,定期檢查及修補安全漏洞,通過技術手段加強對子賬號功能等涉數據領域的安全防護,杜絕此類涉數據違法犯罪行為。
■法官提醒■
當前,數據已經融入社會各行各業,是信息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但數據被泄露、販賣的事件層出不窮,數據安全漏洞已經成為阻礙數據資源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本案通過刑事司法裁判規范網絡數據應用行為,打擊侵害數據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對于企業而言,在生產經營中應提高數據安全意識,通過技術手段加強安全防范,定期修補安全漏洞,加強安全管理。對于公民個人而言,應當警惕個人信息數據泄露,同時自覺履行數據安全保護義務,不得竊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使用數據,否則將觸及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