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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反就業歧視邁上新臺階

馮海寧

據3月11日央廣報道,今年政府工作報告與草案相比有了多處修改,事關生育、教育、就業、養老等方面。在就業領域,政府工作報告提到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就業歧視,除了年齡、性別歧視,還增加了學歷歧視的表述。

就業歧視并非新現象,無論國內還是國外,就業市場都不同程度存在歧視現象,如性別歧視、從業履歷歧視等。應該正視,雇主在選人用人時,必然需要設定一定的條件,也會根據自身需要來決定,選擇本身就意味著取舍,但如果因為年齡、性別、籍貫等工作能力以外的因素,刻意甚至惡意排除一些人,顯然不合適。

我國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就業促進法、殘疾人保障法等現行法律都禁止就業歧視,明確“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同時,勞動執法、勞動仲裁、人民法院等均通過一些案件的處理,積極向就業歧視說“不”,社會公眾和輿論對此也有共識。然而,相關調查仍顯示,多數受訪者認為就業歧視是就業領域很常見卻又很無奈的事。

如此現實語境下,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及“堅決防止和糾正就業歧視”,同時增加了“學歷歧視”“公平就業環境”等內容,這讓公眾看到了政府的態度,也對今后的反就業歧視工作有了更多期待。

首先,政府工作報告關注“就業歧視”,意味著今年各級各地政府部門將把反就業歧視列為重要工作之一,并有望出臺一些新的、更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這既是因為民有所呼——兩會代表委員對此高度關注,也是因為“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在高校畢業生數量較大、放開三孩政策的背景下,不排除某些領域的就業歧視現象會加劇。只有采取更有效的治理措施,確保就業公平,才能實現新增就業、穩定就業的相關目標,同時助力相關生育政策平穩落地。

其次,拓寬“就業歧視”內涵,對反就業歧視將起到重要作用。比如,歧視第一學歷是較為常見的現象,即使相關應聘者最高學歷是博士,如果第一學歷不是“雙一流”等名校也有可能被歧視。把“學歷歧視”等寫入政府工作報告,豐富了“就業歧視”的內涵,也將對未來的相關工作提供更細致、更明確的指導。

反“學歷歧視”,建設“公平就業環境”不僅是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應引起社會各方的關注和跟進。政府工作報告是對2022年政府工作做出的總體安排部署,某種角度上也是有關部門履職盡責的“指南”。除了政府部門要對此足夠重視、積極作為,用人單位也應順勢而為,主動擯棄一些歧視行為,而求職者也應增加一些維權意識、法治意識。

近些年的全國兩會上,不少代表委員建議制定反就業歧視法,約束就業歧視現象,對就業歧視的內涵、范圍、認定、監督、處罰等進行規制,希望以此產生更大約束力和震懾力,建設、守護更公平的就業市場和環境。這些關注、建議對相關政策制定、立法和執法環節,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有理由相信,這將為諸多求職應聘者、為民生發展帶來諸多利好。

標簽: 就業歧視 反就業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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