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手門大瓜”也給街拍提了一個醒-全球觀熱點
(資料圖)
原標題:“牽手門大瓜”也給街拍提了一個醒
近日,一名街拍攝影師拍到一中年男子與年輕女子牽手逛街,舉止親密,后將視頻發至網上,引發網友關注。有網友稱,該中年男子系寰球工程項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執行董事、黨委書記、總經理胡繼勇,但其所牽手的女子并非胡繼勇的妻子。目前,涉事兩人均被停職,接受紀委調查,事件持續引發熱議。
一段無意拍攝的街拍視頻意外曝出了國企領導的“大瓜”,不少網友紛紛表示“攝影師立了大功”,但也有人對其是否侵權產生了質疑。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結合攝影師小米的陳述,和兩人鏡頭前的表現,可以認為拍攝行為合法,但上傳則涉及另一個問題。有律師表示,在知情人同意拍攝的情況下,若拍攝的視頻被發布在社交媒體上,若拍攝者和平臺拒絕刪除,仍然會構成侵權。但這也提醒我們,在上傳拍攝他人的圖片視頻時,應該注意相關法律問題。
輿論監督已成為反腐斗爭的重要手段,在多次大案中起到了積極作用?;ヂ摼W能夠迅速匯集眾力,匯集全面豐富的信息,并對當事人造成影響。胡繼勇身為國企干部,其生活作風問題絕非“小事”“私事”,但并不意味著他本人及同事喪失知情權、肖像權、隱私權,看待此事件,應當理性區分胡某某的違法違規問題和他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在公共場合實施拍攝行為,如果遭到當事人明確拒絕,或者要求刪除上傳的圖像視頻,應該尊重和執行。懲惡揚善應該是我們共同的社會價值追求,但是不可逾越法律規范。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廣大網友的“火眼金睛”,再度為廣大黨員干部敲響了警鐘。但應該清醒認識到,“街拍反腐”不會成為反腐的主流形式,我們不能總是依靠偶然街拍來拍“蒼蠅”、打“老虎”。堅決遏制和預防腐敗現象,最重要的是不斷加強制度反腐,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格局。(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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