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丨“前海金融30條”帶來的新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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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前海金融30條”帶來的新機遇
2023年2月23日,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的《關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對外發布。這是繼2021年發布“前海方案”后又一重磅文件。《意見》從六個方面提出三十條金融改革開放創新舉措,涵蓋民生金融、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現代金融產業發展、促進跨境貿易和投融資便利化、加強金融監管合作等方面。具體包括便利香港居民開立內地銀行賬戶和信用融資,便利香港企業跨境投融資,便利香港專業人士執業,允許證券業金融機構在香港開展直接融資,擴大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開放等。這些舉措無疑為深港金融業創造了更大的發展空間,也為深港在國家金融改革開放新格局下的深度融合提供了堅實的政策保障。
本次《意見》的頒布,小到香港居民的民生福祉,大到金融市場的融合發展,覆蓋方方面面。首先,第一部分指出要優先開展服務民生領域的金融創新。比如,擴大代理見證開戶試點銀行范圍,便于香港居民開立內地銀行賬戶,這一舉措為香港居民在內地衣、食、住、行等方面提供了更優質便利的支付服務,解決港人來深消費生活過程中最迫在眉睫的難題。在香港居民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前海港資商業銀行共享母行信用信息,為居民消費、理財、投資提供便捷資金通道。便利香港企業跨境投融資,支持中小微企業從境外銀行獲得限額內人民幣貸款,為吸引港企來前海創業提供了高效融資服務。第二部分指出要深化深港金融市場和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支持境外特別是香港地區銀行在前海合作區的分支機構取得基金托管業務資格;允許證券業金融機構在香港開展直接融資;支持深圳證券交易所設立粵港澳大灣區債券平臺,推動內地與香港交易所債券市場互聯互通機制建設;加快在前海合作區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等等。這些舉措都將進一步豐富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投資產品,更好滿足境內及香港投資者需求。第三部分指出要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允許境外特別是香港地區金融機構在前海合作區設立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養老金管理公司。在前海合作區實施更便利的貨物貿易資金結算措施。允許前海合作區內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證券投資等業務。雖然目前還存在一定的門檻,但預期在前海試點后,會逐漸降低香港金融機構入駐內地的門檻,更利于融入和參與內地市場。第五部分指出要發展特色金融產業。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創新發展供應鏈金融;支持在前海合作區設立領先的深港金融科技研究中心或實驗室,等等。供應鏈金融,包括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以及跨境金融,都是前海的特色金融產業。供應鏈金融是一種全新的綜合金融服務業態。其特點使其在服務中小企業,促進金融普惠方面更勝一籌,更符合前面提到的來自香港的創新創業型中小微企業的需求。第六部分指出要加強深港金融監管合作,健全跨境金融風險防控機制。在兩地適用的法律體系不同、金融產品背后的交易規則不同的背景下,如何推進兩地的跨境合作監管是一個需要邊前進邊探索的過程。
目前的中國金融對外開放仍為管道式開放,尚未達至全面開放或制度開放的狀態。本次《意見》的出臺,對整個金融業態有很重要的意義,可以看作是中國面向世界,嘗試更高層次開放的前哨。《意見》設立的目標是到2025年,基本實現與香港金融市場高水平互聯互通,到2035年,基本建成與國際接軌的金融領域規則體系。實際上目前前海已經在很多領域適用香港法律,未來幾年在《意見》的指導下,會繼續在法律和規則制度上進行更深層次的探索。利用前海先行先試的先天優勢,在前海特色金融實踐取得成功經驗后進一步推廣至更大范圍,逐步推進金融業高水平對外開放。
(梁小碧,作者系深圳市外商權益保護服務工作站專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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