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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錢找工作?當心掉入陷阱


(資料圖片)

詐騙140余人的犯罪團伙落網(主題)

內蒙古日報記者 郝佳麗

“只要花20萬元就能將孩子安排到事業單位上班。”“實習完就能簽正式合同?!币粓F伙以安排工作為名先后詐騙140余人,涉案金額高達2253余萬元。日前,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舒某等14人詐騙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法院將擇日宣判。

“我們這么多人的血汗錢都被騙了,孩子也白白被耽誤,請檢察官一定要幫我們討回公道……”一年前,陸續有家長到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反映問題,其中一位趙先生向檢察官詳細講了被騙經歷:“孩子大學畢業后工作一直沒有著落,朋友給我介紹了一個很有能力的人,自稱是某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的負責人。其公司有內部指標,只要花20萬元就能將孩子安排到事業單位上班,直接簽合同,待遇和正常編制一樣……”以為幫孩子拿到了事業單位“通行證”的趙先生當場和該公司簽訂協議,并支付了手續費。事后,趙先生的孩子確實被安排進了某單位,并被告知實習結束就能轉正簽合同。可幾個月過去了,合同遲遲沒簽,趙先生發現不對勁,找到該公司,公司卻以各種理由推脫。

就這樣,舒某等人在明知沒有能力為他人安排正式工作的情況下,卻以能夠幫助他人花錢安排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正式工作為由,采取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提檔函上加蓋虛假的內蒙古某集團公司人才交流中心印章,安排實習等手段,騙取被害人共計2253余萬元。

面對大量被騙家長的來訪,承辦檢察官在安撫情緒的同時,積極與公安機關對接,依法介入偵查,確保指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為查明每一起犯罪事實中被害人被騙經過、實際被騙數額、是否退賠等具體情況,承辦檢察官反復查閱卷宗,對案件細節逐一進行分析、梳理,舒某等14人犯罪團伙的人物關系、詐騙手段逐漸清晰,最終查明犯罪事實138起。通過案件會商會、聯席會等形式,承辦檢察官多次與公安機關辦案人員溝通,引導公安機關對相關證據及時提取、固定。承辦檢察官還主動開展補充偵查工作,趕赴外地核實、跟進被告人情況,確保取證的有效性和針對性,提高案件辦理質效。

“本案涉案人數眾多,被害人財產損失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元。我們秉持辦理案件與追贓挽損并重的原則,引導公安機關及時收集涉案人員資產情況等證據,建議公安機關對涉案財物及時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盡可能擴大可退賠的范圍,最大限度減少群眾的損失。”承辦檢察官介紹道。

檢察官提醒,隨著高校畢業季的來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畢業生求職心切的心理,通過各種套路設下騙局。因此,畢業生一定要通過合法渠道和正規招聘網站求職,切實提高警惕,謹防掉入求職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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