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頭條:提醒!這些人員可補征繳城鄉居民醫保
3月2日,記者從市醫保部門了解到,為進一步保障參保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符合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條件的新生兒、當年退役士兵與高等院校和職技校畢業生等應參保人員還可補征繳城鄉居民醫保。非參保繳費期內個人繳費標準與參保繳費方式,與集中參保繳費期的標準基本一致。
參保對象
1.當年未就業或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退役士兵與高等院校和職技校畢業生,戶籍新增人員、戶籍新遷入人員、新入學學生、因確有困難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首次申請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斷保后需要續保的人員。
繳費標準
普通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為480元/人,在校學生、未入學(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兒個人繳費標準為260元/人。
參保方式
1.普通城鄉居民和未入學(托)的未成年居民以所在社區、行政村為單位,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新生兒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其法定監護人持新生兒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社區、行政村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在定點醫院通過新生兒出生“一件事”可以實行五證聯辦參保登記的除外);持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的非就業人員到居住地社區、行政村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在校學生由學校(托幼機構)代為統一辦理參保登記工作。符合條件的困難學生原則上在戶籍地參保,減少困難學生繳費負擔。
繳費方式
主要有四種:銀行端查詢繳費、稅務窗口集中申報繳費、線上繳費和自助終端繳費(四種方式任選其一)。
待遇享受期
1.新生兒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參保并繳費到賬的(以繳費到賬時間為準),自出生之日起至當期醫保結算年度結束之日止,按規定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2.首次申請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可按照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一次性足額繳費,從繳費到賬次日起一個月后至當期醫保結算年度結束之日止為待遇享受期,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3.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斷保后需要續保的人員,可按照當年度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一次性足額繳費,從繳費到賬次日起三個月后至當期醫保結算年度結束之日止為待遇享受期,享受相應的城鄉居民醫保待遇。
特別提醒
除新生兒外,非參保繳費期參保補繳費截止時間為當年8月31日,9月1日起不再辦理補繳當年醫保費業務。
通訊員 揚醫保萱 記者 張慶萍
小貼士
1.城鄉居民參保登記相關事宜咨詢電話:
市醫保中心居民醫保:0514-80978658
廣陵區居民醫保:0514-87200033
經開區居民醫保:0514-80978885
邗江區居民醫保:0514-80981850
江都區居民醫保:0514-80805866
2.城鄉居民醫保繳費相關事宜咨詢電話:撥打12366(市稅務部門)或12393政策咨詢服務熱線。